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 苏环办〔2019〕36号
发布日期:2019-02-02
信息来源:环评爱好者网
作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局: 当前,面对复杂变化的外部环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环评审批服务,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起到了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的作用。但近期发现,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审批速度,降低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放松环评审批标准,或以改造、投资拉动为名接收落后产能和工艺转移,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