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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原药来源证明需注意的八个方面
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申请制剂产品登记时,应提供由原药生产企业出具的原药来源证明原件。已经登记的原药,经过了产品化学以及环境和毒理学等方面的评价,在某种程度上既保证了所加工制剂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又保证了用于制剂加工的原药来源的合法性,还防止了未登记、且未经安全性评价的原药流入市场。 &
提供原药来源证明资料需注意的点
依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制剂登记应提供原药来源情况说明,可以提供原药来源证明、原药购货发票或原药购销合同等。提供原药供应合同或者购销发票的,应同时提供该原药生产许可情况。 对一些难以生产原药(母药)的农药,同意减免原药(母药)登记,农药可以减免原药来源证明或原药来源说明资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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