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场存在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和使用“吡蚜酮”与“呋虫胺”复配制剂的侵权行为,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特此发布严正声明:
(1)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是发明专利ZL2009 1 0034132.5(发明名称:含有吡蚜酮的杀虫组合物)的专利权人。该专利保护含有有效成分“吡蚜酮”与选自“乙酰甲胺磷或氯噻啉或呋虫胺”中的一种有效成分组成的二元复配杀虫剂,吡蚜酮与另一成分的重量比为1~10︰10~1。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我公司许可,均不得侵犯我公司的专利权。这些侵权行为包括: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以及进口。
请相关方立刻停止侵犯我公司相关专利权的行为。对侵犯我公司专利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我公司将采取一切法律手段追究其民事以及行政责任,以此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客户的正当利益。
(1)本网旨在传播信息,促进交流,多方面了解农药发展动态,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2)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3)“信息来源:江苏省农药协会 农药资讯网”为原创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和作者。
(4)本网转载文章及图片的版权属于原作者,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