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发布通报,这起重大爆炸事故初步原因查明
发布日期:2025-07-08 信息来源:农财网农化宝典等

 

       7月2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就山东友道化学有限公司“5.27”重大爆炸事故做出通报。通报显示: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2人失联、19人受伤。

       经初步调查,友道化学自行开发的2-硝基-3-甲基苯甲酸连续流生产工艺技术有缺陷,掺投质量不合格的间甲基苯甲酸作为原料,物料积聚堵塞,导致积聚在管链机中的硝化物反复受挤压、摩擦持续蓄热升温爆炸,进而引发其他设备内的硝化物料爆炸。

       据了解,在爆炸发生之前,友道化学氯虫苯甲酰胺原药合计产能1.1万吨,是全球最大生产企业。德邦证券测算,山东友道的氯虫苯甲酰胺产能占行业总产能比重为40.4%。

       友道化学的惨剧撕开中国制造业的隐痛:当产能规模跃居世界第一,技术成熟度是否匹配行业地位?

       农财网农化宝典早前报道,自友道化学出事之后,氯虫苯甲酰胺原药涨价的紧张情绪逐步在终端市场蔓延。零售店涨价预期强烈,6月中旬,氯虫苯甲酰胺原药大涨,相比于5月份23万元/吨的价格,短短20几天时间上涨至34万元/吨,上涨幅度达惊人的47.8%!而且还是排队预售。

       据全球农药市场研究发表的《关于暂停高密仁和化工产业园化工园区资格的通知》,高密仁和化工产业园的化工园区资格被暂停。该园区除安全隐患整治等特殊项目外,不得办理任何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手续,已获批但未开工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同时,按照《山东省化工园区扩区调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两年内不得扩区调区。

       令人唏嘘的是,正当友道化学打破氯虫苯甲酰胺原药国外专利垄断,在市场上稳步前行时,5月27日的爆炸事故让一切戛然而止。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迅速响应,各方全力搜救,但悲剧已然酿成,曾经引以为傲的生产车间沦为废墟。

       另外,从企业自身看多年积累的声誉毁于一旦,面临遇难者赔偿、失联人员搜救、伤者救治等问题,还要应对监管调查与舆论质疑。经济上,生产停滞、整改投入、罚款等压力巨大,市场信心受挫,客户流失、合作伙伴观望……

       友道化学的这场爆炸事故,无疑是一记沉重的警钟,在化工行业乃至整个社会中回荡。然而,令人痛心疾首的是,长期以来,诸多企业在安全问题上,总是习惯于“好了伤疤忘了疼”。事故未发生时,安全工作被束之高阁,相关投入能省则省,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安全制度成了一纸空文。一旦事故不幸降临或者身边的同行发生了重特大事故,才开始手忙脚乱地重视起来,对安全工作者也突然予以关注,但这种 “亡羊补牢”式的重视,往往为时已晚,生命已逝,损失已造成,再多的补救也无法挽回最初的悲剧。各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属地安全责任人,安全工作是一个产生无形效益的工作,必须要做实做细,从日常点滴积累安全优势,才能避免类似友道化学的悲剧再次上演,真正守护好企业的安全与员工的生命健康,否则就会如同一颗新星在行业中崛起闪耀,可一场爆炸让一切戛然而止。

       以下是通报原文: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友道化学有限公司“5·27”重大爆炸事故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2025年5月27日,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山东友道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道化学)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2人失联、19人受伤。经初步调查,友道化学自行开发的2-硝基-3-甲基苯甲酸连续流生产工艺技术有缺陷,掺投质量不合格的间甲基苯甲酸作为原料,物料积聚堵塞,导致积聚在管链机中的硝化物反复受挤压、摩擦持续蓄热升温爆炸,进而引发其他设备内的硝化物料爆炸。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故暴露出以下突出问题:一是企业对硝化工艺安全风险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主要负责人和有关技术人员均认为其硝化装置非常安全,仅在实验室技术研发时开展了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评估的工艺参数、反应方式与工业化装置现状不符,未对原辅料、在线物料变化引起的热风险进行评估。 二是工艺技术有缺陷,其管式反应技术为自行开发,在中试时就存在原料易堵塞管道等问题,尚未解决就盲目扩大规模进行工业化生产;号称采用连续流反应技术,后处理单元仍为间歇式操作,物料在线量大,现场操作人员多达9人。 三是未经变更管理掺投不合格的原料进行硝化反应,未对原料变化带来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管控,导致物料在管链机等后处理设备中积聚堵塞。四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未按要求及时配备安全总监;人员定位系统建而不用,硝化装置现场操作人员仅1人佩带定位卡。同时,这起事故还暴露出有关地方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到位、项目源头准入把关不严格、专业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重点工作落实存在较大差距等问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切实提升硝化工艺本质安全水平。各地区和有关企业要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认识化工企业,尤其是硝化等高危工艺企业安全风险,对国内首次使用的硝化工艺技术应由省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可靠性论证。在确保工艺技术成熟可靠的基础上,持续推动管式、微通道等新工艺新技术应用,严防工艺带“病”工业化生产。要“一企一策”做好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工作,强化后处理环节安全风险分析与管控,有效减少高危岗位人员数量、降低生产装置(包括从反应到后处理各环节)物料在线量,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

       二、严格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提高硝化工艺企业准入门槛。各地区要严格限制涉及硝化装置的新建、扩建化工项目,项目立项应按要求由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批,并进入化工园区。涉及硝化装置的新建、改建、扩建化工项目,应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组织开展安全审查。对现有在役的未按上述要求开展安全审查的,应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设计诊断,并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安全设计诊断情况进行复核,督促企业抓紧整改提升。

       三、持续深化硝化企业对标排查治理,加快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各有关地区要推动硝化企业对照《硝化企业安全风险排查重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形成自查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制定整改措施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有关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专家,对本地区硝化企业的自查报告、整改措施清单进行复核,开展全覆盖指导服务,督促企业提升自查质量、加快整改进度、解决突出问题隐患。对自查自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退出硝化生产。

       四、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近年来,多起典型事故均暴露出精细化工企业存在变更管理缺失、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不完善或评估建议不落实等问题。要督促有关企业按照《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3062—2025)要求,强化变更管理,涉及重大变更的要严格履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和审批程序;要按要求进行全流程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认真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不应直接使用技术研发和试验阶段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工业化装置的报告;要严格落实硝化装置区现场人员不得超过2人的要求,确保人员定位系统完好投用,实现报警消警管理的规范化、智能化。

       请各省级安委会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报要求传达到地方各级安委会和企业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抓好落实,督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涉及高危工艺的项目安全准入,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专业监管力量,提升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质效,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请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有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刘小歌,010-83933574。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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