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1日,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96;证券简称:辉丰股份)董事会发布了“关于部分原药产品拟申请市级复产复核公示的公告”。公告称,2019年11月10日,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根据盐城市化治办《关于印发<盐城市停产整治化工生产企业复产工作流程>的通知》〔2019〕5号文精神,发布了《关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市级复产复核的公示》:公司氟丙菊酯、抗倒酯、烯酰吗啉、二噻农二期、咪鲜胺、咪鲜胺铜盐、咪鲜胺锰盐、甲基膦酸二苯酯、联苯菊酯、2甲4氯异辛酯等10个产品复产申请通过了港区初审、区级验收,拟申请市级复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情况参见大丰区人民政府网“要闻动态”栏。
辉丰股份于2019年4月18日对已复产的原药合成车间进行临时停产并发布了《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药车间临时停产的公告》(2019-025号)。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8日发布了《关于原药车间临时停产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 2019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原药车间临时停产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2019年7月16日发布了《关于原药车间临时停产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2019年10月15日发布了《关于原药车间临时停产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
2019年4月以来,江苏省政府、江苏省应急管理局、盐城市政府等各级部门相继颁布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办〔2019〕96号)、《关于印发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有关细化要求的通知》(苏化治办〔2019〕3号)、《盐城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盐办〔2019〕71号)等多项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文件。
公司已围绕本质安全,从技术、工艺、设备、人员和管理的各个环节认真自查,邀请专业团队专项检查,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专家精准诊查,对存在的隐患明确时间、经费、措施和责任,切实整改,确保风险可控、安全可靠。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根据专家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给出的整改方案和清单,在环保设施、工程工艺、危废处置等方面投入充足的资金,对软硬件进行彻底整改。第三方专业机构相继为公司出具了《2019年整改情况安全评估报告》、《重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诊断报告》、《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诊断报告》、《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复核)报告》和《环保检查报告》,这五份报告的结论认为,公司已具备安全、环保生产条件。
依据盐化治办〔2019〕5号文的精神,公司复产尚需市级复核,复产具体时间仍有不确定性,但公司将积极推动原药合成车间尽快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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