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农(杭州)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公告。
根据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布局,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在浙江省杭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新农(杭州)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新农研究院”)。近日,新农研究院已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
新农研究院的经营范围包括:生物科技技术的技术开发、植物保护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技术的技术开发。
公开资料显示,新农股份凭借良好的行业嗅觉及对行业趋势的持续关注,准确进行了农药细分产品的市场选择,在毒死蜱、三唑磷、乙基氯化物、3,4-二甲基苯胺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市场品牌、技术服务、田间应用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在上述农药细分市场具备较强的竞争力。2011—2019年,公司连续9年被中国农药工业协会评为“中国农药销售百强企业”。财报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6亿元,同比增长16.74%,实现净利润1.40亿元,同比增长28.36%。
公司决定成立研究院公司,是为了整合公司的研发资源,加强研发及技术创新体系研究,提升公司竞争实力,致力于合成研发、剂型技术、植物保护产品及生物农药领域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设立研究院,符合国家技术创新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可发挥公司、高校以及科研院所综合科技优势,整合企业内部资源,促进公司产业结构升级。
成立研究院公司,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进行的,但是技术研发存在一定的固有风险。可能会发生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风险,同时在研究院的实际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内部管理、研发项目不达预期等风险。对此,公司将在研究院公司设立完成后,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并执行,加强各方的沟通,循序渐进,推进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时加强与相关专业高校和行业优秀人才的沟通交流与合作,保证技术人才的竞争力和人才储备,提高新技术、新产品孵化的成功率。
(1)本网旨在传播信息,促进交流,多方面了解农药发展动态,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2)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3)“信息来源:江苏省农药协会 农药资讯网”为原创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和作者。
(4)本网转载文章及图片的版权属于原作者,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