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台州联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33001305),发证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认定有效期为3年。
本次系台州联化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台州联化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3年内(2018—2020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鉴于台州联化2018年已暂按15%的税率预缴了企业所得税,因此,本事项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快报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影响。
荃银高科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荃银高科种业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42001738),有效期3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湖北荃银将连续3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对湖北荃银未来3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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