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灭生性除草剂使用量最大的3个品种分别是草甘膦、百草枯、草铵膦。近年来,百草枯产品因毒性较高在国内被禁止生产和销售;草甘膦产品经过多年的使用,作物对其抗药性已逐步显示出来;草铵膦因其高效、低毒、易降解、除草周期适中、使用安全方便等特点,已成为百草枯、草甘膦的替代品。在此背景下,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经过多方调研,规划实施6,000吨/年草铵膦原药、20,000吨/年甲基亚膦酸二乙酯项目。
近日,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草铵膦原药、20,000吨甲基亚膦酸二乙酯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该新建项目工程总投资63,115.76万元,项目将建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工业园区太沙片区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一次规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投资28,033.01万元,建设3,000吨/年草铵膦原药、2,940吨/年草铵膦水剂以及配套设施;二期投资37,515.76万元,建设3,000吨/年草铵膦原药、2,940吨/年草铵膦水剂、20,000吨/年甲基亚膦酸二乙酯。
表1 宁夏新安产品方案一览表
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其前身为宁夏三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2010年公司重组成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更名为“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主营光气系列产品。
表2 宁厦新安现有工程建设情况
(1)本网旨在传播信息,促进交流,多方面了解农药发展动态,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2)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3)“信息来源:江苏省农药协会 农药资讯网”为原创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和作者。
(4)本网转载文章及图片的版权属于原作者,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