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45万!南京重奖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内附举报电话)
发布日期:2019-12-02 信息来源:南京应急管理

举报重奖

       发现身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即日起都可直接向南京应急管理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奖励30万元,若为内部举报人,奖励金额在规定基础上,再视情上浮30%~50%,最高可达45万元。

       今天上午(11月28日),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南京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冯甦通报了南京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情况,并现场解读《南京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新闻发布会现场

史上第一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安全生产巡查

       为落实中央、省市先后出台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深刻吸取响水“3·21”事故教训,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南京出台了《南京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方案(试行)》(宁委办发〔2019〕91号)。

       据了解,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这在南京市历史上是第一次。

       据介绍,从2019年四季度开始,南京将利用1年时间,分十四批,对全市12个区、23个部门、7个市属产业集团开展一届任期的安全生产巡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安全生产问题突出、事故频发多发的地区和部门,将实施专项巡查。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巡查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和督查落实。巡查内容主要包括: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情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同时,省委省政府第四安全生产巡查组对我市指出的问题和隐患也是此次巡查的重点内容范围。

       根据规程,本次巡查工作主要按照动员部署、听取汇报、列席会议、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调研座谈、受理举报、明察暗访、交换意见、巡查反馈、整改反馈等3个阶段11个步骤开展。

       目前第一批3个安全生产巡查组将于11月底前进驻秦淮区、雨花台区和市房产局开展为期20天的安全生产巡查。

 最高奖励45万!南京出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事故隐患、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破解安全生产领域隐藏难点,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安委会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南京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适用范围广,覆盖全市各行业领域

       全市范围内各行业领域,只要发现有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都可举报。尤其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上交通、油气管道、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城市轨道交通、城镇燃气、粉尘涉爆、金属冶炼、旅游、寄递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哪些举报行为属于奖励范围?举报人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应当是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没有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的。

       举报人在举报时需实名并详细说明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以便于有关部门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纠正非法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