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等关于发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的公告 公告2019年第4号
发布日期:2019-02-14 信息来源:疾病预防控制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会同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

生态环境部

卫生健康委

2019123

附件: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

序号

污染物

1

二氯甲烷

2

甲醛

3

三氯甲烷

4

三氯乙烯

5

四氯乙烯

6

乙醛

7

镉及其化合物

8

铬及其化合物

9

汞及其化合物

10

铅及其化合物

11

砷及其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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