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年│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留下这些教训
发布日期:2020-03-23 信息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事故回顾

       20193211448分,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35.07万元。

       事故调查组认定,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导致自燃进而引发爆炸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是: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硝化废料爆炸。

       起火原因: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逐一排除了其他起火原因,认定为硝化废料分解自燃起火。

天嘉宜主要问题

       1. 刻意瞒报硝化废料。硝化废料始终未向环保(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并刻意隐瞒欺骗。

       2. 长期违法贮存硝化废料。大量的硝化废料长期存放于不具备贮存条件的煤棚、固废仓库等场所,超时贮存问题严重,最长贮存时间甚至超过7年。

       3. 违法处置固体废物。多次违法掩埋、转移固体废物,偷排含硝化废料的废水。曾因非法偷运、偷埋危险废物124.18 吨,被追究刑事责任。

       4. 固废和废液焚烧项目长期违法运行。至事故发生时固废和废液焚烧项目仍未通过响水县环保局验收。

       5. 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在实际控制人犯罪判刑不具备担任主要负责人法定资质的情况下,让硝化车间主任挂名法定代表人,严重不诚信。

       6. 违法未批先建问题突出。2010年至2017年,在未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厂区内开工建设包括固废仓库在内的6批工程。

环评机构主要问题

       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为天嘉宜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与天嘉宜公司的实际情况不符,报告内容严重失实。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将天嘉宜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论证报告》编制工作转包给盐城市海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但仍以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名义出具论证报告。

       盐城市海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论证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环保设施效能评估及复产整治报告》与事实严重不符,导致天嘉宜公司在没有满足环保条件的情况下复产。

       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未对天嘉宜现场固废仓库的危险废物进行查验,未对硝化工段的工艺进行全流程核查,没有发现硝化工段废水处理工艺流程的重大变更。

安评机构主要问题

       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20189月为天嘉宜公司进行复产综合性安全评价时,安全条件检查不全面、不深入,评价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事故隐患整改确认表未签字确认。

其他机构主要问题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无设计资质,却以其名义出具固废仓库设计图纸。

       江苏中建建设研究院绘制的天嘉宜公司固废和焚烧技改项目施工图总体布置图与实际不符。

       盐城正鼎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在新固废库D-H轴梁、柱等结构布置与设计图纸不符的情况下,出具了合格的鉴定报告。

       江苏巨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从业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未按规定建立和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

       盐城大丰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出具的固废和废液焚烧项目施工图总图总平面布置图与现场不符,出图手续不齐。

事故主要教训

       1. 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

       2.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3.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深入不具体,抓落实有很大差距。

       4. 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造成监管脱节。

       5. 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诚信缺失和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6. 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监管执法宽松软。

       7. 化工园区发展无序,安全管理问题突出。

       8. 安全监管水平不适应化工行业快速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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