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dard for fugitive emiss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GB 37822—2019 2019-07-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加强对VOCs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要求、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附件: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http://kjs.mee.gov.cn/hjbhbz/bzwb/dqhjbh/dqgdwrywrwpfbz/201906/W0201906065876936326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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