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中国科学院联合发布了《推进磷资源高效高值利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6年,磷资源可持续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磷化工自主创新能力、绿色安全水平稳步提升,高端磷化学品供给能力大幅提高,区域优势互补和联动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更加稳固。具体而言,突破一批磷资源高效开发、清洁生产、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磷铵、黄磷等传统产品产能利用率显著提升,高附加值含磷化学品等非农用产品在磷化工中的营收占比不断优化;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磷铵产能占比超过35%,新增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综合利用率达到65%;形成3家左右具有产业主导力、全球竞争力的一流磷化工企业,建设3个左右特色突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在资源保障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完善磷矿资源市场配置和矿业权出让制度,严格有序投放磷矿矿业权,支持“采、选、加”一体化的大型磷化工优势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取得矿业权,合理确定新建矿山开采规模。支持优强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中小磷矿,推动技术落后、效率低下、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磷矿企业依法依规退出。引导国内企业规范有序参与境外磷矿资源开发合作。鼓励重点磷肥企业与硫磺、硫酸企业签订长协,促进产业耦合,增加国内硫资源供给。
《实施方案》要求突破关键材料,提升高端产品供给能力。面向新能源、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链需求,统筹推进补短板、锻长板、育新板,推动磷化学品产业链向新能源材料、电子化学品、功能性精细化学品等领域延伸,强化与氟化工耦合,大力开发高端含氟新材料。
在推进产品结构调整方面,《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控制磷铵、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促进磷肥保供稳价,优先保障磷肥企业磷矿需求,支持骨干企业做优做强,积极发展新型高效磷肥品种。扩大湿法净化磷酸及黄磷精深加工生产能力,延伸发展功能性磷酸盐等高附加值磷化学品。
我国磷资源开采、黄磷及磷肥生产均主要集聚在云南、贵州、湖北、四川等四省。《实施方案》鼓励“云贵鄂川”以化工园区为载体,以产业链、创新链、生态链融通发展为路径,打造若干先进制造业集群。
云南依托云南安宁产业园等,重点发展黄磷精深加工产业;加快提升湿法净化磷酸技术水平延伸发展磷酸铁锂、六氟磷酸锂等新产品,着力打造昆明、曲靖磷化工集群。
贵州依托开阳现代化工园区、瓮安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黔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等,重点发展工业及食品级磷酸、黄磷精深加工产业,基于氟资源回收及精深加工延伸发展磷酸铁锂、六氟磷酸锂等新产品,着力打造贵阳、黔南州磷化工集群。
湖北依托湖北宜都化工园、松滋市化工园区、东宝化工循环产业园等,重点发展高端阻燃剂、超高纯电子化学品、磷系新能源材料等,着力打造宜昌-荆州-荆门磷化工集群。
四川依托绵竹新市化工园区等,重点发展饲料用磷酸钙、磷系新能源材料和高附加值精细磷酸盐,着力打造乐山、德阳磷化工集群。
《实施方案》鼓励大型磷化工企业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提高磷矿开采和初级磷化学品生产集中度,培育具有资源控制力、产业链主导力的磷化工领军企业。加快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壮大磷化工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对磷化工产业高端化发展、智能化升级、绿色化转型、服务化延伸、安全化管控等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力度。引导投资基金、金融机构等支持重点项目实施。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促进磷矿等生产要素跨地区高效顺畅流动,加强磷石膏及综合利用产品的跨区域协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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