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项农药产品被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其中5%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等三项产品又是如何通过认定的呢?
发布日期:2024-02-28 信息来源:农药市场信息新媒界 作者:王廷廷

 

       为了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强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推动专利在产品端和产业端转化见效。

       中国专利保护协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4号),依据《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T/PPAC 402—2022),经申报、审查、认定和公示等程序,于2024年1月29日公布了2023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名单。共18项农药产品被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

       注:专利密集型产品是指主要由所使用的专利带来市场竞争优势的产品,仅反映专利对产品的市场贡献情况,不等同于专利产品,与产品质量、信誉无直接关系。

       笔者对上述多项农药产品能够被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表示赞赏,不过,也非常好奇几项农药产品,是关联了何种专利进行保护的?保护的范围如何?于是登录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查询备案产品关联的专利情况。

       一是产品名称为5%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关联专利为ZL200910109009.5,发明名称为一种农药水乳剂及其制备方法。授权的权利要求1为一种农药水乳剂,其中,有效成分为阿维菌素和氯虫苯甲酰胺,其特征在于,所述农药水乳剂还包括溶剂和表面活性剂,其中,所述溶剂选自N-烷基吡咯烷酮类、亚烷基碳酸酯类、邻苯二甲酸酯类、离子液体类、芳烃类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物质,所述表面活性剂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中一种或几种以上物质,所述农药水乳剂含有的组分及其重量百分比如下:

       所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选自三苯乙烯基酚聚氧乙烯醚磷酸酯、EO/PO嵌段共聚物的磷酸酯;非离子表面活性剂选自脂肪醇EO/PO烷嵌段共聚物、油醇和/或十六烷醇聚氧乙烯醚、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单棕榈酸酯、单硬脂酸酯、单油酸酯、壬基酚聚氧乙烯醚、蓖麻油聚氧乙烯醚、聚(12-羟基硬酯酸)聚氧乙烯醚嵌段共聚物、聚异丁二酸酐-聚乙二醇共聚物。

       本领域公知,悬浮剂和水乳剂是两种不同的制剂剂型,备案产品为使用单一活性成分的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而关联专利授权的权利要求为同时含有阿维菌素和氯虫苯甲酰胺的水乳剂,备案产品并没有落入关联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关联专利不可能为备案产品带来市场竞争优势。

       二是产品名称为虱螨脲产品,是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虱螨脲复配而成的杀虫剂。然而,备案的8件关联专利分别是ZL201210062985.1,发明名称为虱螨脲和烯啶虫胺的悬浮剂;ZL201210062998.9,发明名称为虱螨脲和苯醚甲环唑的水分散粒剂;ZL201210062999.3,发明名称为虱螨脲和苯醚甲环唑的种衣剂;ZL201210062992.1,发明名称为虱螨脲和苯醚甲环唑乳油;ZL201210062986.6,发明名称为虱螨脲和苯醚甲环唑的悬浮剂;ZL200810163725.7,发明名称为含虱螨脲和烯啶虫胺以及有机硅增效剂的杀虫组合物;ZL201210062964.X,发明名称为虱螨脲和烯啶虫胺的种衣剂;ZL200810163724.2,发明名称为含虱螨脲和苯醚甲环唑以及有机硅增效剂的杀虫杀菌组合物。备案产品中的活性成分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虱螨脲与这8件关联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活性成分不同,备案产品并没有落入这8件关联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这8件关联专利不可能为备案产品带来市场竞争优势。

       三是产品名称为啶酰菌胺,产品介绍为“啶酰菌胺原药生产工艺的开发”的技术水平经河北省科技厅评价达到了国内领先。然而,备案的4件关联专利分别是ZL202123195249.7,发明名称为可以动态密闭取样的反应装置;ZL202020525293.6,发明名称为一种用于生产格氏试剂的压出排料式反应装置;ZL201910474045.5,发明名称为选择性还原不同链长的化合物、特别是啶酰菌胺中间体合成母液中硝基化合物的方法;CN201621268425.1,发明名称为一种用于连续生产格氏试剂的反应器。其中3件专利是实用新型专利,涉及反应装置;1件专利涉及硝基化合物的还原方法,无法确定啶酰菌胺生产工艺与这4件关联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间的关系,无法确认这4件关联专利为备案产品带来市场竞争优势。

       笔者提出疑问:上述三项产品怎么会经申报、审查、认定和公示等程序,最终被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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