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生效20周年。20年来,中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取得了显著成效,成功淘汰29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即全面淘汰相关公约对中国已生效的POPs生产和使用,为全球环境治理和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提前完成两大公约目标
POPs是重要的新污染物,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蓄积性、远距离环境迁移的潜力,并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5月17日召开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经验交流会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指出,中国作为公约文书制定和首批签约国之一,履约20年来,坚决向POPs污染宣战,有力推进POPs控制行动,有效减少POPs环境排放。
在《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生效20周年之际,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发布《中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2004—2024年)》,分享中国在POPs控制和履约方面的成果和经验。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介绍说,20年来,我国提前完成在用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的100%下线与废弃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的100%环境无害化处置两个公约目标。实现了二噁英类排放4个下降:重点行业烟气二噁英排放强度大幅下降,向大气排放的二噁英总量在2012年达峰后逐步下降,大气环境中二噁英浓度相应呈下降趋势,一般人群膳食二噁英类平均摄入量低于世界卫生组织的健康指导值且呈下降趋势。
多措并举推进POPs控制
POPs控制涉及众多行业领域,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20年来,我国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扣POPs绿色替代与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研发和应用,统筹产业结构调整、引领绿色生产制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POPs环境风险防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绿色技术推广应用,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系统构建源头准入管理体系。我国陆续发布5批履约政策公告,明确POPs控制要求。强化与产业政策的衔接,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涉及POPs的落后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的禁限要求。通过统筹制定禁止新建项目、禁止生产使用、限制使用用途、严控进出口等系列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POPs淘汰替代成果。
精准推进农药用途类POPs绿色替代。硫丹、氯丹、灭蚁灵、滴滴涕、三氯杀螨醇等POPs曾广泛用于农业生产等领域的病虫害防治。我国以项目化推进方式,组织实施了一批农药用途类POPs的淘汰替代示范项目,大力推进绿色替代技术示范应用,组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公约管控的所有农药用途类POPs实现全面淘汰,绿色替代和农业生产实现提质增效双赢。
全链条推进工业用途类POPs安全替代。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六溴环十二烷、短链氯化石蜡等工业用途类POPs涉及产业链长、行业领域广,淘汰替代任务艰巨。我国组织实施一系列工业用途类POPs淘汰替代项目,统筹推进公约管控工业用途类POPs的全链条安全替代。同时,强化监督执法,严格外部约束,已生效的所有工业用途类POPs实现全面淘汰,推进相关产业链和供应链绿色高质量发展。
全面推进POPs废物排查与处置。我国制定查明POPs废物的战略,聚焦滴滴涕、六氯苯、氯丹、灭蚁灵、七氯、毒杀芬、硫丹、六溴环十二烷等POPs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行业领域,全面排查相关行业领域涉POPs废物情况。加大POPs废物处置力度,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提前完成多氯联苯的履约目标,有效管控涉POPs污染场地环境风险。
为全球POPs控制作出中国贡献
与此同时,我国还积极参与全球POPs控制,务实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展现大国担当,为加强全球POPs控制作出中国贡献。
巴塞尔、鹿特丹和斯德哥尔摩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罗尔夫·帕耶称赞中国提前完成公约2025年及2028年目标,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白雅婷认为,中国履约工作为环境保护作出了重要贡献,有助于推动和加速中国的绿色转型,非常令人鼓舞。
世界银行首席环境经济学家乔万宁肯定了中国在履行公约中发挥的基础性作用,“中国的坚定承诺和积极参与是公约成功的关键。中国在许多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尤其是在重点行业履约试点和示范项目的设计和实施方面遥遥领先。”他认为,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将会带来更大的力度、更完善的制度和更全面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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