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6日,李克强总理签署了第725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不仅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也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马德云处长说。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处长马德云
根据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今年7月为全国《条例》集中宣传月。6月22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专题印发了《条例》宣贯活动方案;7月16日,在南京组织召开的“贯彻《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新闻通气会”便是“方案”中的具体实施内容之一。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俞卫东,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处长马德云,江苏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站长田子华、副站长杨荣明等出席了新闻通气会;列席会议的代表有:江苏省气象局、南京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和法规处、江苏省农业行政执法局、江苏省农药总站、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等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以及南京市植保植检站、在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代表等。农民日报、新华日报、江苏卫视、农药资讯网等10余家新闻媒体单位代表也应邀出席。会议由马德云处长主持。
本次会议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核心内容与法律要求,通报了近年江苏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进展,发布了江苏省今年秋熟作物主要病虫发生趋势。
《条例》颁布正逢其时,贯彻实施意义重大
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是农业生产中重要的防灾减灾措施,是保障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有效支撑。俞卫东巡视员说,《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依法治农、依法防治病虫工作中的一件大事,符合依法治国要求和绿色发展方向,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对提升我国植物保护工作水平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俞卫东
近年来,我国农作物病虫害呈多发、重发、频发态势,蝗虫、草地贪夜蛾、赤霉病、两迁害虫等重大病虫害时有发生,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然而,在病虫害防治的全链条管理中,现行的法律制度难以适应防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亟需通过立法明确防治责任,规范防治行为,鼓励专业化、绿色化防治,强化责任追究,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因此,《条例》的颁布实施正逢其时。
《条例》秉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分类管理、科技支撑、绿色防控”的原则,明确了监测预报、预防控制、应急处置、专业化服务等病虫害防治全程制度安排,其主要内容与法律要求包括:
一是规范防治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治相关工作。农业生产经营者做好生产经营范围内的防治工作,并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防治工作。
二是健全防治制度。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建设和管理,规范监测内容和信息报告,明确农作物病虫害预报发布主体。按照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特点和危害程度,将病虫害分为三类,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应急处置措施,要求农业农村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储备应急物资,必要时启动应急响应。
三是规范专业化服务。鼓励和扶持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为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提供技术培训和指导。规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应当有相应的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田间作业人员以及规范的管理制度,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规定,建立服务档案,为田间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四是鼓励绿色防控。鼓励和支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依法推广应用,普及应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推进防治工作的智能化、专业化、绿色化;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有关院校等单位和个人研究和依法推广绿色防控技术,鼓励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使用绿色防控技术。
五是明确责任追究。《条例》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据俞卫东巡视员介绍,江苏是全国农作物病虫害多发重发省份,常发性病虫种类100余种,其中造成严重损失的有20余种。据统计,近10年该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年均挽回粮食产量损失140亿斤左右,占粮食总产量的近20%;重发年份挽回产量损失超过40%。因此,从法律层面规范和约束病虫害防控行为,不仅可以保障江苏粮食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还可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助推现代农业的高质量发展。
植保工作成效显著,防治水平将再度提升
近年来,江苏在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粮食生产安全保障、绿色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积极探索、勇于作为,为实现全省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条例》的贯彻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据田子华站长介绍,江苏已建立覆盖全省的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报体系,有力地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目前,基本形成了覆盖全省主要农业县(市、区)的病虫监测和防控指导网络;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植保植检监控队伍;建立并健全了测报工作制度,提高规范化水平;成立了抗药性监测专家组,组织开展抗药性监测;与科研院所广泛开展技术协同协作,提升病虫害防治的技术支撑水平。
江苏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站长田子华
江苏已培育一大批植保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为病虫害防治提供了基本保障。近年来,江苏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稳步推进的发展思路,采取目标考核推动、财政补贴拉动、宣传培训促动、典型示范带动等四轮驱动的措施,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有力推进了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的发展。至2019年底,全省已建立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6,300多个,日作业能力达900多万亩;2019年全省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超过60%。
江苏大力推行绿色防控,农药使用量持续下降,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近年来,江苏通过强化产学研协作,完善并推广小麦赤霉病、蔬菜烟粉虱、恶性杂草等多项重大病虫草害防控技术,并在粮食作物和蔬菜园艺作物上建立绿色防控技术模式,推进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江苏的绿色防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8—2019年建成省市县绿色防控示范区1,692个;2020年全年计划建设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273个。在绿色防控技术应用上,每年征集、筛选、推介一批绿色防控技术和产品,2019年全省绿色防控技术和产品使用面积占比达到80%。在农药使用上,绿色防控示范区内粮食作物化学农药使用量下降25%左右,果菜茶等园艺作物下降约35%,江苏农药使用量已连续13年保持下降,农药使用结构进一步优化,2019年全省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占比超过90%,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向好。
田站长说,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江苏将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病虫防治的责任意识。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防治的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协同协作机制,提升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整体水平。
二是完善农作物病虫分类管理。在农业农村部确定的一类病虫基础上,分级制定二类病虫和三类病虫目录,并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发布,提升重大病虫管控水平。
三是大力推动智能化监测网络建设。按照“聚点成网”和“互联网+”的总体思路,逐步构建以自动化、智能化田间监测站点为基础的智能病虫疫情监测预警体系。
四是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建立各级重大病虫应急防控预案,强化重大病虫疫情区域应急防控能力建设,开展应急防控演练,提升重大病虫应急防控能力和水平。
五是持续推进病虫绿色防控。大力推进种子处理技术,通过绿色防控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强化绿色生产技术与管理,持续推进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推动建设绿色防控示范县,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
另外,江苏还将进一步强化对专业化服务组织的规范和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损毁农作物病虫害监测设施设备、违规使用农药、擅自发布农作物病虫预报或灾情信息等违反植保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并通过媒体网站等适当形式予以曝光。
秋熟作物重大病虫害,总体呈偏重发生态势
据杨荣明副站长介绍,近日,省站组织专家,综合分析秋熟在田水稻、玉米及蔬菜主要病虫发生基数、品种抗性、栽培方式以及夏秋季天气等因素后,预计全省秋熟作物重大病虫害总体呈偏重发生态势。
江苏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副站长杨荣明
其中,迁飞性害虫将偏重发生。预计水稻生长中后期“两迁”害虫将呈偏重发生态势,沿江、苏南地区稻纵卷叶螟有重度发生的风险;草地贪夜蛾今年在江苏迁入早、迁入范围大,预计夏秋季在玉米上发生范围进一步扩大,发生程度加重;蔬菜甜菜夜蛾、斜纹夜蛾迁入虫量大,预计夏秋季在沿海、沿江、里下河等地露地蔬菜上呈偏重发生态势。
流行性病害呈局部偏重流行态势。今年水稻苗瘟和叶瘟在感病品种上发生早、发生普遍,水稻纹枯病见病早,预计水稻穗期稻瘟病在丘陵、沿江、沿海及淮北局部感病品种上偏重流行,稻曲病在丘陵、沿淮局部偏重流行,纹枯病在江淮地区偏重流行。
内源性害虫总体中等发生。预计水稻螟虫、灰飞虱、玉米螟、蔬菜小菜蛾、棉铃虫、蚜虫、烟粉虱等害虫夏秋季总体为中等发生。其中,水稻二化螟中等发生,沿江、丘陵及淮北局部偏重;水稻大螟偏轻发生,苏南及沿海局部中等;玉米螟中等发生、沿江与沿海局部偏重;玉米上棉铃虫大部偏轻、淮北局部偏重发生;蔬菜烟粉虱中等发生、淮北局部偏重。
杨荣明副站长强调,下一阶段,省站将根据《条例》要求,继续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工作,定期组织专家会商,及时发布预报,进一步提高中短期预报的精准性,切实当好病虫防治的参谋,同时加强病虫防治服务指导,为保障全年粮食稳定生产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发挥积极的支撑作用。
宣传活动丰富多彩,举办形式多种多样
《条例》是针对农作物病虫害防控的专门性法规,积极宣传《条例》,广泛营造全社会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强烈氛围,是当前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俞卫东巡视员介绍说,7月初以来,江苏各地围绕《条例》的宣传,累计举办了50多场宣传解读活动,开展了70多场次、近1万人的技术培训、悬挂条幅3,000多条。下一阶段,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还将组织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层层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包括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云平台等媒体进行图文并茂宣传,开展现场用法咨询、知识培训、知识竞赛、违法行为曝光等活动,加快提高基层对病虫害防治法制化的认识和贯彻水平。
(1)本网旨在传播信息,促进交流,多方面了解农药发展动态,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2)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3)“信息来源:江苏省农药协会 农药资讯网”为原创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和作者。
(4)本网转载文章及图片的版权属于原作者,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