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坚持“六规范”,推进农药经营门店标准化示范工作
发布日期:2020-11-20 作者:江苏省农药总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农药质量管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推进科学安全用药,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江苏省农药总站联合江苏省农药协会,开展农药经营门店标准化示范工作。

       根据部署要求,今年在苏南、苏中、苏北分别选择溧阳市、高邮市和沭阳县3个农作物种植面积和农药经营量较大的地方,各确定10个农药经营门店开展标准化示范工作,从经营场所、经营产品、经营行为、使用指导用药、管理制度、废弃物回收六方面对经营门店进行统一规范。

       11月16~17日,江苏省农药总站与江苏省农药协会考察了参与标准化管理试点的经营门店,对符合标准化要求的门店予以授牌。

       符合标准化试点的农药经营门店都做到了“六规范”:

       (一)经营场所规范,农药摆放合理。统一经营人员服装、标识和胸牌,统一“农药经营门店标准化管理服务试点”标牌,各类农药分类整齐摆放,“限制使用”农药专柜上锁管理。

       (二)进货渠道规范,确保产品质量。产品来源全部查验和把关,农药产品标签符合有关规定,不销售“三无产品”、过期产品等不合规产品,无产品质量纠纷。

       (三)经营行为规范,产品流向可追溯。进销存全程计算机管理,严格二维码扫描识别,电子台账健全可追溯,台账资料保存两年以上。

       (四)技术服务规范,用药指导科学。均至少有1名以上熟知当地病虫草害种类、农药使用技术及安全知识的专业人员现场接受咨询,为农民安全合理用药提供服务。

       (五)管理制度规范,诚信守法经营。经营证照和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挂(贴)显目位置,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等管理制度统一制作并张贴上墙。

       (六)废弃物回收规范,做到应收尽收。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设立专门的回收装置,主动向农民宣传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法律法规,采取多种激励措施鼓励农民主动归集农药包装废弃物,解决田间地头乱丢农药废弃物的问题。

       下一步,我省将总结农药经营门店标准化示范成果,组织考察观摩,推广成功经验,扩大示范面,打造更多的高质量农药经营门店,提升农药经营服务标准化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

 

63K
热门文章
网站声明

(1)本网旨在传播信息,促进交流,多方面了解农药发展动态,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2)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3)“信息来源:江苏省农药协会  农药资讯网”为原创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和作者。

(4)本网转载文章的版权属于原作者,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