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植物保护70年回顾与展望
发布日期:2021-07-26 信息来源:《中国植保导刊》2021年第4期 作者: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徐树仁 刘万才 曾娟 姜玉英 张力科 李天娇

 

       我国是一个生物灾害十分严重的国家,全国粮食作物主要病虫害近200种,如不进行有效防治,每年造成粮食产量损失约15%、果品蔬菜产量损失25%以上。据统计,近5年我国农作物病虫害年均发生面积4.3亿hm2次、防治面积5.3亿hm2次,通过有效防治,每年挽回粮食产量损失1,000亿kg左右,占粮食总产量的1/6。换言之,病虫害防治工作为我们争取了2,000万hm2隐形耕地。因而,病虫害治理能力是农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的重要保障,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植物保护工作得到了良好发展,植保队伍从无到有,不断壮大;植保技术迭代发展,不断创新;制度建设日益进步,不断完善,保证了植保工作的及时、有效开展,植保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高,为粮食生产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

1  筑牢基础,建立日趋完善的植物保护工作体制机制

       植物保护工作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1950年,全国发生小麦条锈病1,333万hm2;减产120亿kg,占全国小麦总产量的41.4%,超过当年夏季征粮的总数,约等于1,700万人一年的口粮!周恩来总理和陈云副总理对此高度重视,指示农业部成立全国小麦锈病防治协作委员会。新中国植物保护工作由此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1.1  建立了贯通五级、覆盖全国的植保体系

       从1949 年在农业部内设置病虫害防治司,到20世纪50~60年代在各地建立数以百计的病虫防治站、植物保护站、植物检疫站、病虫测报站,成立统领全国植保行政与技术管理的植物保护局,再到70~80年代农林部先后恢复植物保护局、植物检疫试验所、农药检定所,增设农作物病虫测报总站、组建全国植物保护总站,逐步建立了贯通国家—省—市—县—乡的五级植保体系。至20世纪90年代,全国有省级站40个(含部分独立的病虫测报站和生物防治站),地区级站313个,县站1,929个,拥有各级植保技术人员2.4万人。在搭建植保体系框架的基础上,还分别建立了病虫测报体系、植物检疫体系、抗药性监测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农药检定体系等专业技术体系,全面支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能力。

1.2  确立了“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植保工作方针

       我国有悠久的农耕文明史,从甲骨文中的“卜雨告蝗”,到《吕氏春秋》中的适播防虫,到屡屡见诸史册的蝗旱同灾,中国的粮食生产历史,是一部“靠天吃饭”“与虫共舞”的奋斗史。20纪40年代以来,化学农药的研制开发和广泛应用,让植物保护走上了“病虫一扫光”的工业化快车道,但同时也带来了农药残留与生态环境污染、病虫害抗药性与再猖獗等严重问题。1962年《寂静的春天》发出了要产量还是要环境的世纪之问。20世纪70年代以后,国际上提出了有害生物综合治理的防治策略,病虫害防治的思路和理念逐步扭转。我国于1975年提出了“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物保护工作方针,2006年进一步确立了“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使病虫害防治从传统的以消灭病虫为目的的短期行为,发展到着眼于农业可持续发展、提升生物灾害预防控制能力的长远考虑。

1.3  健全了上下衔接、多管齐下的制度保障

       政策法制是贯彻植保方针、加强体系建设、提升监控能力的根本保障。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法规,明确植物保护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规定植保机构的职责职能、组织设置和条件保障,指导植物保护工作开展。从1982年开始,中央先后出台的20个1号文件中,对各个时期的植保工作均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期,制定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农业部也出台了一系列实施细则和配套规章。2010年2月,在中国工程院郭予元院士等12位专家的强烈呼吁下,我国启动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的制定工作,历时十年,终于在2020年3月正式公布,成为植物保护工作法制化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2  协作攻关,重大病虫害得到持续有效控制

       一代代植保人立足实践、探索创新,扎实推进改治并举、源头治理、联合监测、抗性治理、阻截防控等工作,破除千年蝗灾、力克小麦条锈病、阻截草地贪夜蛾、严控马铃薯甲虫疫情蔓延,实现了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持续有效控制,为稳定粮食生产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2.1  改治并举,破除千年蝗灾“梦魇”

       蝗虫是中国历史上为害农作物最严重的一种害虫。据记载,从公元前707年到1949年,共发生蝗灾942次。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蝗区面积达521万hm2。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蝗灾的治理工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治蝗,并开展基础理论及防治技术研究,提出宜蝗区改造与治蝗工作相结合的“改治并举”思路,通过蓄水育苇、造塘养鱼和种植香花槐等蝗虫非喜食植物,改造蝗虫孳生地,取得了显著成效。经过长期治理,到20世纪70年代飞蝗孳生面积缩小到122万hm2,在较长时期内控制了蝗灾,在国际上得到普遍赞誉。

       20世纪80年代以后,受异常气候和黄河频繁断流的影响,加上蝗区生态环境及蝗虫发生规律也发生了新的变化,蝗虫发生再次加重。为此,农业部及各地区植保部门在开展蝗区数字化勘查的基础上,通过对异常气候作用下蝗虫发生规律与分区治理的研究,确定并推广了以生态控制为基础、生物防治为主、化学应急防治为补充的蝗害可持续控制技术,建立蝗虫防治信息平台、蝗虫发生防控数据库,大力推广无人机、加农炮等大型超低量施药器械,提高蝗虫防控效率,有效控制了蝗虫为害,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东亚飞蝗蝗区勘查及可持续控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成果获得1999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2.2  源头治理,攻克小麦“癌症”难题

       小麦条锈病是长期影响我国小麦生产稳定发展的重要的大区流行性病害,曾多次在全国及西北、西南等部分麦区流行。1964年,周恩来总理指示,“要像对付人的癌症一样对付小麦锈病”。为控制小麦条锈病的流行为害,我国植保科技工作者通过深入菌源地实地调查,逐步摸清了条锈病的越夏越冬条件、区域和大区流行规律,提出了“以抗病育种为主、药剂防治和栽培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治策略。推广了抗锈良种、药剂拌种、退麦改种、适时晚种以及带药侦察、打点保面和实时监测、统防统治等多种防病关键技术,构建了综合治理技术体系,减轻小麦条锈病的流行为害。以此为核心的“中国小麦条锈病菌源基地综合治理技术体系的构建与应用” 成果,获得2012年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据不完全统,2009—2011年,小麦条锈病菌源基地综合治理技术体系在我国甘肃、四川等8省(自治区、直辖市)累计推广应用面积达1,533万hm2次,显著降低了全国小麦条锈病的发生面积和为害损失,增收节支总额93亿元。

2.3  联合监测,让迁飞害虫无处“遁形”

       迁飞性害虫具突发性、暴发性等特点,是农业生产的大敌。其中,稻飞虱是我国水稻生产中为害最为严重的迁飞性害虫,20世纪70年代以后,其发生程度明显加重,年均发生面积约1,533万hm2,严重发生频率高达70%左右。1987、1991年全国稻飞虱特大发生,面积分别达1,800万和2,267万hm2。为有效控制其为害,各地植保部门在掌握其迁飞规律的基础上,应用自动虫情测报灯等先进工具,建立了联合监测、异地测报的预警机制,极大地提高了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佳多农业害虫监测系统及灯光诱控技术研发与应用”获得2006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2008年8月初,北京奥运会召开在即,迁飞性害虫草地螟向奥运场馆成群结队飞奔而来。植保体系提前发出警报,并紧急构建起张北和延庆地区两道防线,有力阻截了草地螟后续迁入,保障了北京奥运会的顺利召开。

       2019年,面对联合国粮农组织发出全球预警的草地贪夜蛾入侵威胁,全国植保体系做到了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防控,并进一步构建完善了草地贪夜蛾“三区四带”阻截防控体系,连续2年赢得了草地贪夜蛾防控攻坚战的阶段性胜利,将其为害控制在南方非主产区,主发区为害损失率低于3%。由于措施有力、工作出色,中国被联合国粮农组织选定为全球草地贪夜蛾防控行动示范国家。

2.4  抗性治理,遏制棉铃虫再“猖獗”

       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棉蚜、棉铃虫等害虫对菊酯类农药产生高度抗药性,导致我国黄淮海及长江流域棉区棉铃虫连续5年大发生。1992年棉铃虫特大发生,受灾面积1,267万hm2次,造成皮棉减产4.2亿kg,直接损失30多亿元。农业部组织全国植保部门大力推广秋季耕翻、冬季灭蛹、理化诱控、轮换交替用药、使用混配制剂、种植转基因抗虫品种等综合治理措施,减缓害虫抗药性发展,遏制了其大发生势头。“棉铃虫区域性迁飞规律和监测预警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成果,获得2007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2.5  阻截防控,斩断入侵生物“魔爪”

       有害生物入侵是影响我国农业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针对发生区域不广、对产业威胁较大的重大疫情,各级植保部门建立阻截防控带,严防其扩散蔓延。针对新疆马铃薯甲虫,通过设立固定监测网点、铲除传播通道寄主植物、管控发生区产品调运等措施,牢牢将其控制在新疆北疆区域长达25年。针对苹果蠹蛾,抓住残次果品调运这一高风险点,采取阻截劝返、定点加工、应急处置等措施,持续将疫情稳定阻截在甘肃兰州以西,严防其传入黄土高原苹果优势产区。在稻水象甲发生区,采取“秧田防控、带药移栽”等综合措施,长期将稻水象甲为害程度控制在3%以内,重大植物疫情防控做到了有的放矢、有条不紊。

3  面向未来,构建新时期植物保护新格局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全面擘画了“十四·五”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党中央再次作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饭碗要一起端、责任要一起扛。此乃国之大者”。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发展格局产生深远影响,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给全球粮食安全敲响了警钟。如何于变局中谋定局,保障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全国植保工作者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时不我待、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全身心投入构建植物保护新格局的工作中。

3.1  构建体系建设“大格局”

       病虫害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应对机构调整改革、农村生产经营形式变化给植保工作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必须更新理念,优化机制,引入新生力量,按照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的要求,加快构建机构完善、上下贯通,一主多元、齐抓共管,服务生产、协调一致的植物保护体系新格局。

       首先,突出公益性机构职能。建立健全稳定省市、强化县级、辐射乡村的政府履责体系。省、市要巩固稳定专门的植物保护机构,县级要增加植保专业人员配置比例,乡镇要保留植保专业人员,村级要建立农民植保员队伍,打通病虫疫情防控 “最后一公里”。其次,拓宽社会化服务渠道。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扶持、专业服务的原则,大力扶持发展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公司、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化组织开展防治服务,提升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第三,建立一体联动机制。构建以产业为主线, 以任务为牵引,以农技推广机构为枢纽,广泛联系农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植保技术推广服务新模式,形成高质量技术创新和服务供给合力。

3.2  推进防控技术“大集成”

       针对植物保护涉及生产布局、结构优化、种植制度等多个领域的实际,加大技术集成创新力度。通过深化与科研单位联合攻关、注重对基层生产实践创新总结提炼、加强高新技术应用成果征集等渠道,解决技术来源问题;按照技术推广工作接续农业科研、融合现代产业技术体系、传导新型经营主体路径,重点建设绿色稳产、节本降耗、提质增效、防灾减灾、生态保护等先进农业技术的验证筛选体系、综合评价机制和集成熟化平台,形成创新发展模式,引领带动植保体系转型升级。按区域、按作物、按对象,集成组装配套的全程绿色防控技术模式,推进绿色防控与专业化防治服务融合发展,构建更加符合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防控技术体系。

3.3  贯通植保专业“大数据”

       按照“顶层设计、系统整合、数据集成、综合展示”的思路,构建植保大数据平台,进行系统架构的认证、技术标准的制订、关键技术的引进和吸收、应用场景的设立。通过汇集现有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强化对数据的挖掘分析和综合应用,形成病虫情信息“一张图”,实时展示全国病虫害动态,为指挥调度和上级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依托基于5G的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探索建立集远程识别、智能诊断、防控指导为一体的农作物病虫害智能化识别监测系统,合理重构数据规则、调用模式、拓扑结构和功能模块,逐步实现管理中枢化、应用一体化。20世纪90年代,美国学者发出“2030年,谁来养活中国人”的“布朗之问”。在一代代植保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中国粮食安全之盾越铸越强,也为解决世界粮食安全问题提供了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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