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实施!海关总署公告涉及农药产品归类
发布日期:2022-08-31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近日,海关总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有关规定,制定了有关商品归类决定。以下涉及农药产品归类的有:百草枯原液(40%)、乙基氯化物等。本公告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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