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C公约拟新增附件八提案一旦通过,将产生重大影响
发布日期:2023-02-03 信息来源:农药产业观察

 

1  提案内容

       2022年10月底,鹿特丹公约秘书对瑞士、澳大利亚和马里提出的关于修正《公约》第7、10、11和22条并新增附件八的提案征求缔约国意见。近年来,许多化学品已经通过化学品审查委员会(CRC)审查程序,但由于未达成协商一致,缔约方大会迟迟未能将这些化学品列入《公约》附件三。为了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该修正案提议在附件三之外增列一个新的附件八,列出经CRC认定符合列入附件三标准、但缔约方大会未能同意列入的化学品。提议启动投票机制,以四分之三多数票决定将该化学品列入附件八,同时缔约方在附件八所列化学品的权利和义务方面与附件三有所不同,提议附件八遵循“明示同意程序”。 

2  行业行动

       该提案引起了农药行业的广泛关注,涉及的农药产品不乏我国生产的大宗品种,如乙草胺、丁硫克百威、百草枯等,以及仍在CRC讨论阶段的硫双威、甲萘威等品种。为研判该《公约》提案对我国农药行业的影响,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召开了“鹿特丹公约新增附件八修正案研讨会”,了解行业生产、出口情况及相关企业诉求。同时,协会组织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植保中国协会等行业专家和领导进行了专题研讨,重点分析和评估了提案在履约程序、列入化学品进出口贸易及国际影响等方面所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3  影响分析

       从《公约》宗旨来看,该提案背离《公约》协商一致的根本原则,四分之三的投票机制将损害少数化学品生产大国的利益;同时,附件八“明示同意程序”对出口国设置了更多壁垒,对贸易的限制超出了公约本身知情同意的范畴;此外,附件八的新增势必进一步加深《公约》的分裂,导致缔约方对各条款的履约存在混淆,增加进出口贸易中的混乱和不确定性。

       因此,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从农药行业及国家整体利益角度出发,向政府部门提交了一份研究报告,恳请中国反对鹿特丹公约新增附件八的提案。 

4  最新进展

       《公约》缔约方总数为165个,截至目前,秘书处已收到缔约方和观察员关于该提案的11条评论意见,其中,中国、哈萨克斯坦、印度、阿根廷、危地马拉、古巴、俄罗斯、厄立特里亚、美国均表达了反对意见,认为该提案可能对《公约》的有效执行产生负面影响,不具有可行性;马达加斯加对该提案表达了支持;新西兰未明确表态,仅对该提案的目的和执行层面提出了关切和疑问。该提案将于2023年5月1日至12日举行的缔约方大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进行审议并表决。

5  共同关注

       我国是化学品生产和出口大国,该提案一旦通过,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如果《公约》从根本上对相关农药产品进行限制,将对我国农药民族产业及上下游产业链造成极其重大的不利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公约》列入通道一旦畅通,化学品列入速度必然迅速加快,我国农药乃至化工产业对发达国家一直以来的技术壁垒和贸易封堵将更加难以抵抗。协会将持续关注《公约》的进展,同时呼吁更多农药行业同仁关注和支持《公约》工作,共同应对,不断促进农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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