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热点新闻排行榜及农药行业舆情分析
发布日期:2023-08-01 信息来源:《农药科学与管理》2023年第6期 作者: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周蔚 宋和平 赵安楠*

 

原标题:2022年农药行业舆情分析及2023年展望

       2022年,农药产业规划、农药登记管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影响行业发展的重大决策相继出台,引发舆论聚焦。农药监管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取得良好成果、农产品质量监测筑牢监管防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治理亮点频出等工作实效备受舆论肯定。同时,关注农药残留问题,严打伪劣农药的行动也是舆情关注的重点。 

1  舆情概况

       2022年,共监测到农药相关舆情信息29.1万条,同比减少30.55%,农药中毒危及生命安全的热点事件发生率大幅下降是舆情总量降低的主因。

       从传播渠道看(图1),客户端居农药舆情信息量之首(占比42.99%),新闻媒体信息量排行第3位 (占比25.94%),两者舆情量合计占比超六成,媒体凭借其报道权威性和信息分发渠道广的优势掌握话语权。微信信息量排行第3位(占比20.51%),行业相关政策解读、各地农药行业取得的成绩是主要内容。此外,新浪微博、各视频平台也是网民关注农药信息和发表评论的重要渠道。

       从舆情走势看,2022年农药相关舆情月度波动较明显,出现两次快速上涨(图2)。3月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对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淘汰措施,部署2022年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各地春耕保障农资安全的举措等信息被媒体大量转载传播,推动当月出现第一个舆情高峰。8月陕西榆林个体户卖5斤“毒死蜱”残留超标的芹菜被罚款6.6万元引热议,舆情攀升至年内最高点。

       从农药热点新闻排行榜看(表1),陕西榆林个体户卖5斤“毒死蜱”残留超标芹菜被罚款6.6万元信息量高居榜首。农药领域内的官方政策和重大活动受到舆论瞩目,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被广泛传播,舆情热度高居年度排行榜第2位。农产品抽检也是舆论重点关注的信息。此外,农资打假话题也被舆论关注,四川广元警方破获特大生产销售假农药案被媒体大量转载。

1.1  农药产业规划指明发展方向,行业发展成绩获舆论点赞

       2022年初,农药产业发展规划获舆论瞩目。1月29日, 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舆论指出,安全、绿色、高质量、创新是本次规划的关键词,认为该规划将推进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舆论关注热点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一是聚焦《规划》对农药企业和整个产业的影响。《规划》鼓励通过兼并重组,全链条生产布局,舆论认为将引发农药企业兼并重组热潮,有望不断改善农药产业竞争格局,使农化龙头强者恒强,不断优化产能布局,打开农化龙头成长空间。二是看好纳米农药的发展前景和环保作用。《规划》鼓励纳米技术在农药剂型上的创新应用,舆论认为,纳米技术在保持农业产量的同时使得农药明显减量,降低了对生态环境的安全隐患,定制化纳米农药混配服务已经在一些地方试验示范,正悄然改变传统农药使用方式。三是关注《规划》对农药登记产生的积极影响。《规划》要求调整农药产品结构,逐步淘汰抗性强、药效差、风险高的老旧农药品种和剂型,同时建立农药研发创新体系,加强绿色农药研发。舆论认为,市场需要新农药和绿色农药登记,农药企业需要新农药,《规划》为此指明了方向。

       2022年,舆论充分肯定了我国农药行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农药龙头企业进一步巩固其在产业链、生产、销售上的优势,实现了快速发展。各农药上市公司业绩显示,主要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等都达到了历史新高,优势企业在资本的加持下迈入更快发展轨道。此外,关于农药市场2023年发展趋势的预测也是舆论热点话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扩大国内需求、促进国内消费。有舆论指出,会议为惠农产业奠定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其释放的种种政策必将利好并惠及农药行业发展,为农药市场和产业发展带来机遇。舆论认为,扩大国内需求将会改善2023年农药市场供需关系,2023年我国农药工业和市场前景可期。同时,农药企业会更加集中,两头分化会更加严重,强者恒强,弱者生存将更困难,这也和国家对农药更加严格的管控以及农药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相适应。有分析文章认为,2023年我国农药出口将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将有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布局国际市场;也有报道指出,2023年我国农药出口仍将受逆全球化的影响,加上我国出口的产品主要以原药(母药)为主,缺乏自有品牌,附加值低,竞争力不强,仍然从事“买与卖”的简单国际贸易,没有形成与世界农药生产大国地位相称的整体品牌形象。

1.2  农药监管顶层设计贯穿全年,各地创新实践筑牢安全防线

       2022年,全国各地继续推进农药监管工作,受到舆论持续关注。农业农村部发布多项农药监管措施成为贯穿全年的舆论热点。1月,公布《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农药登记管理和农药登记试验管理进行修订。3月,发布对甲拌磷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淘汰措施的决定,被媒体积极报道,媒体由此梳理出“涉及70种农药”的禁限用农药完整名单。5月,发布加强农药监督检查的通知,其中“加强互联网经营农药监管”成为热议话题,有行业人士认为,互联网经营农药确实是行业的发展趋势,希望出台更详细的政策和细则,并使其得到全面的监管。8月,在政协提案答复摘要中提出将尽快实施农药经营处方制和购买实名制,以及完善电子商务经营农药管理制度的消息吸引媒体关注。舆论指出,相关规定为未来农药电商监管提供了新方向。也有网民认为购买农药实名制,降低农药投入的政策有失偏颇,农药化肥不能妖魔化,实名制购买农药或会造成很多走私行为的发生。10月,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公布《关于进一步细化农药标签核准要求的意见》,舆论聚焦《意见》细则。12月,全国农药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召开,总结交流2022年农药管理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农药生产保供和监管工作,相关部署安排引发舆论关注。

       各地围绕农药生产、使用、经营的全过程监管开展研究和探索,涌现一批好做法、好经验引发舆论关注。舆论表示,这些农药管理的做法,有的是基于行业发展高屋建瓴的引导,有的是基于各单位遵章守纪行为的提醒和警示,这些做法掷地有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既是农药管理向精细化方向发展的具体体现,也是管理单位踏实履行农药管理职责的具体做法。各地落实农药监管工作,开展农药安全生产检查、限用农药专项检查、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农药门店安全生产检查等受到舆论持续关注,舆论称赞,农药监督检查堵住问题农药经营漏洞,密织农用物资安全监管网,有效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各地推进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保春耕、护秋收也被舆论关注,禁限用农药成监管重点。

1.3  国家明确农药减量增效“路线图”,各地打出农业绿色发展“落实组合拳”

       1月,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成为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央视《新闻联播》《新闻直播间》《朝闻天下》等频道均进行了转载。《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等央媒也对方案内容进行报道。舆论称,方案抓住实现碳达峰窗口期,为“十四·五”时期节能减排提供“路线图”。1月25日,农业农村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媒体以“一图读懂”的方式梳理《方案》的行动目标和主要任务获舆论关注。3月26日,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22年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央视《朝闻天下》《新闻直播间》《中国三农报道》等频道,新华网、中国网、中国新闻网等权威媒体纷纷对此进行报道转载,“推进种植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成为舆论关注的重点。舆论表示,农业农村部加快推进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是一个好方向。11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到2025年化肥减量化行动方案》《到2025年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释放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重要信号。

       各地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行动被媒体积极报道,舆论关注农药减量增效的现实问题并对此提出建议。舆论认为,农药减量增效机制不健全、病虫监测和防控难度加大、病虫害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进展缓慢、科学用药新技术推广困难等问题亟待解决。地方农技部门需组织力量研发、推广适合小规模种植的物理防控或生物防控技术,提升小农户的综合防治水平,避免小农户对化学防控的过度依赖。各地要合理配置资源,优化农药产业布局;持续调整结构,加快企业转型升级;规范经营服务,推进科学安全用药;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绿色农药研发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同时,地方要加强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媒体宣传科学用药知识,通过培训、科技下乡等多种渠道强化科学用药技术普及和推广,提高科学用药意识和技术水平。

1.4  农残超标牵动舆论神经,强化检测护航食品安全

       2022年全国各地开展的食品质量检测工作情况受到舆论持续关注。抽检结果中,农残超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被媒体重点报道。其中,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在抽检结果中占比最高,综合媒体报道,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第三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农药残留超标占比30.82%。2021年12月~2022年1月,《小康》杂志社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2022中国现代饮食发展指数”调查,五个一级指标中,饮食安全指标是唯一一个得分低于60分及格线的指标,其中“果蔬中农药残留超标”高居榜首。

       2022年,各地积极开展农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获舆论关注,河北、湖南、甘肃等地出台农残治理的工作方案和地方标准。多地开展农药速测、“你点我检”“快检+抽检”“上门检测农药残留”等活动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媒体点赞各地农产品检测工作,舆论称相关举措守护群众“菜篮子”,筑牢农产品安全监管防线,织密食品安全共治网,专项行动严把农产品源头质量安全关,为居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环境。

1.5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亮点频出,整治“回头看”行动建立长效监管

       2022年,全国各地深入落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舆论关注热点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 一是发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舆论指出,相关方案明确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处理、管理职责,回收体系建立等具体措施,让回收处理工作有规可依,更具操作性。二是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多样模式。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布局合理的回收体系,涌现了村居回收、乡镇归集、县区运转处置运行模式;建立了村级保洁员、管理员等兼任回收员的基层回收体系;废弃的农药包装能换礼品、能兑奖,绿色财政、绿色小屋、绿色存折、绿色摇篮、绿色理事会等特色鲜明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模式获得舆论普遍称赞。舆论称,政府补贴、市场运作之下,生态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农民群众也形成了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自觉回收,小农户总体回收处理意识得到增强。舆论指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需全链条共同努力,逐步建立健全回收长效收集机制,使得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扩面增效。三是展示各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成绩。舆论表示,农民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管理意识明显提高了,农药包装废弃物乱扔的现象明显减少了。让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再“流浪”“有家可归”,实现绿色兴农,农村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有媒体报道了部分地区存在农药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未进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未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未妥善贮存或擅自倾倒和堆放农药包装废弃物等问题,基于此种情况,各地检察机关组织农药包装废弃物整治“回头看”行动获舆论肯定。舆论认为,公益诉讼做到田间地头,强化了公益诉讼保护合力,表明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实效。

2  热点事件舆情分析

2.1  陕西榆林个体户卖5斤“毒死蜱”残留超标芹菜被罚款6.6万元引热议

       2022年8月27日,央视《新闻30分》栏目报道,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市场监管局认定一个体工商户经营销售的5斤芹菜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被检出蔬菜上禁止使用农药“毒死蜱”,且遗失票据未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6.6万元的行政处罚。在此事件中,因货值金额20元与处罚金额6.6万元的悬殊对比、国务院督查组介入、央视报道等因素,引起舆论广泛关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舆情总量5.06万篇(条)。其中,光明网、中国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发布和转载相关报道1,787篇,客户端19,382条,微信3,905条,微博20,353条,论坛515条,视频4,703条。事件引发社会公众对于农产品检测处罚标准的高度关注,舆情热度最高的阵地是微博,其次是客户端,新浪微博设立6个相关微博话题,阅读量累计超7亿次。舆论关注点主要集中在以下4个方面:一是认为执法部门“过罚不当”,自由裁量权过大。众多网民纷纷对被罚店主表现出强烈的共情。从本质上看,是因为公众能够分清哪些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是不可原谅的恶,又有哪些是情有可原的无心之失。对于小微主体的轻微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可以更多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等措施,督促小微主体合规经营,而非“出手必罚,有罚必重”。有舆论认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细,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处罚力度与业绩考核挂钩,倒逼从严办案。对行政处罚执行权缺少有效制衡。二是认为基层监督人员存在执法难的问题。从法理依据上看,是适用《食品安全法》还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一定的模糊性,以往执法实务和类案判决上,确实存在一定争议,对基层监管人员造成困扰。有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表示,起罚点过高一直困扰着基层执法人员,但事关“舌尖上的安全”,如果不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可能面临执法不严的质疑。也有舆论表示,查出农残该罚还是要罚,直接狠罚确实是懒政,但不罚也是渎职,对这种责任不大的小微主体,应当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为主,要狠罚应当追溯那个真正违法违规使用禁用农药人,罚他才有意义。三是认为涉事店主一定程度阻碍了溯源调查,支持重判重罚。舆论表示,只有加大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通过严厉的惩处,提高违法成本,才能真正起到威慑作用,类似毒死蜱超标芹菜才能早日绝迹。有舆论认为,因当事人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导致问题芹菜无法得到有效追溯,致使食用农产品全链条监管沦为空谈。食品安全治理的重要原则之一是“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因为这类行为具有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如果不能依法依规予以严惩,那么就很难产生震慑作用,实现“重典治乱”的社会效果。四是不满部分媒体选择性报道,造成舆论审判的现象。舆论表示,报道中基本没写芹菜农残超标,更没写农残的危害,仅指出该批芹菜检验不合格,描述事件来龙去脉却含糊不清,表述皆是榆林夫妇是初犯,获利金额较低,因台账记录不明被重罚等方面,只字不提不合格项目为检出禁用农药毒死蜱。若从食品安全大过天的原则去看,涉案处罚决定也的确不应被媒体和舆论做过度解读。

       网民对该话题展开热烈讨论,主要有以下观点:一是支持对类似事件重罚。有网民说,芹菜经检验有禁止使用的农药残留,又不能有效说明该芹菜来源,因此依法对该菜摊主课以巨额罚款。看似无情,但是从国人的食品安全角度出发,也是对的。也有网民说,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对于污染物超标不重罚以后只会更多,更可怕的还有长期食用后可能导致的慢性病变。二是认为处罚过重影响市场营商环境。有网民说,此案就7斤毒芹菜,其社会危害性没那么广,处罚这样的小贩起不到警示作用,反而恶化营商环境,处罚还是要有个度。也有网民说,要严抓的是田间地头乱用农药,中间大批发商和农贸市场这些大头,严格管理他们,盯着每天卖几根葱几颗蒜的小个体户有没有超标就是“耍流氓”。还有网友表示,收费和罚款不当会导致企业“用脚投票”,不敢回乡创业。三是认为应该加强农民和小商贩的普法工作。有网民表示,其实还是应该对小商贩们做好普法和宣扬工作,毕竟大部分普通人并不会知法犯法。也有网民说,就算是他错了, 也应该考虑实际情况,先教育引导、普法,难道法律设置的目的是罚钱?还有网民说,加强普法的广度和深度,或许是条值得强化的路径。

2.2  四川广元警方破获特大生产销售假农药案获关注

       2022年9月14日,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公安局发布消息称,该局日前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捣毁制假窝点8处,抓获犯罪嫌疑人84人,扣押一大批涉案财物,打掉遍布31个省(区、市)的销售网络团伙11个,涉案金额1.2亿余元。据介绍,该案是四川公安机关“昆仑—2022”专项行动以来,破获的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数最多和涉案区域最广的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农药案件。截至12月31日,相关舆情总量633篇(条),新浪微博设立话题“广元警方破获特大生产销售假农药案”,阅读量累计1.5万次。今日头条出现多个搜索热点话题。该案件入选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农业执法保障粮食安全十大典型案例。网民对该话题展开讨论,主要有以下观点:一是点赞警方的行动。有网民说,为我们广元的人民警察点赞,你们辛苦了;制造假货太害人了,要严惩破坏农业生产的犯罪行为;希望多抓食品和农产品安全。二是呼吁严惩农药造假售假行为。有网民说,农民种庄稼不易,买到假化肥、假农药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惨重。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农资市场的严格监督、打击力度。还有网民说,这个数字挺庞大的,制假的人对农民伯伯怎么下得去手啊,应该严打,农民本就不容易,花钱又出力,到头来却没得什么效果。三是披露农药造假售假行为多发。多名网友表示,市场上的假农药,多得很;难怪今年买的药杀不死虫,可能买到假货了;难怪说是低毒的,结果用了不起作用。四是认为制假售假行为背后存在保护伞。有网民说,他们有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这些从何而来?

3  舆情总结与展望

       总体来看,2022年农药产业规划、农药监管和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等宏观政策从顶层设计出发为行业发展谋划蓝图,各地充分发挥监管能动性推动规划落地、行动落实,诸多成绩获舆论肯定。

       展望2023年,农药行业舆情将有以下特点:从传播渠道来看,“两微一端”仍是媒体和网民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和参与讨论的重要平台,在舆情传播中优势明显,以抖音、快手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从舆论关注热点来看,一是农药包装废弃物或将成为舆论关注热点。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各地落实情况、治理举措及取得的成效或将持续受到舆论关注。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中农药残留超标的信息仍将被舆论广泛关注。三是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也是舆论关注的重点。2022年,《 “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到2025年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等陆续推出,为各地推进农药减量增效提供了路线图。未来一年各地响应方案的典型做法、取得的成绩将被舆论重点关注。四是农药市场前景可期。3年疫情特殊时期对农药企业的运营能力、资金运转以及周期性商品的研发等综合实力带来较大挑战,加之《“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发布,农药企业兼并重组热潮或将出现,农药企业马太效应或加剧。此外,全球粮食价格高位展现对农药出口的利好,市场前景值得期待。

63K
热门文章
网站声明

(1)本网旨在传播信息,促进交流,多方面了解农药发展动态,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2)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3)“信息来源:江苏省农药协会  农药资讯网”为原创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和作者。

(4)本网转载文章的版权属于原作者,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