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特色小宗作物登记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发布日期:2019-08-16 作者:江苏省农药协会 农药资讯网

       不同国家和机构对特色小宗作物的界定有所不同。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CCPR)将特色小宗作物定义为种植面积较少,企业在这些作物上登记的农药通常不能获得经济回报的作物。美国将种植面积小于30万英亩的粮食和包含蔬菜在内的园艺作物定义为小宗作物。我国按照农药管理登记办法(附则),特色小宗作物的范围由农业农村部规定,并纳入名录管理。

       开展小宗作物用药登记是实现农业绿色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实现农药零增长的重要举措。2017年起,我国出台多个法规规章,支持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适当简化登记资料,加快审批进程,解决特色小宗作物用药难题。《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于特色小宗作物的农药登记,实行群组化扩大使用范围登记管理。尚无登记农药可用的特色小宗作物或者新的有害生物,省级农业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小,采取临时用药措施,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在201983日召开的“第四届农药发展论坛”上,江苏省农药总站沈迎春研究员介绍了国内外特色小宗作物登记管理办法,目前面临的一些问题,以及江苏省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管理思路及取得的成效。沈迎春研究员说,我国特色小宗作物种类上升数量十分可观,2019年版《用药短缺特色小宗作物名录》涉及作物近400种,除蔬菜和水果外,还包括中草药材、食用菌、杂粮杂豆、调味品、花卉等。目前小宗作物用药登记面临一些困难:小宗作物虽然种植面积不大,但涉及的面很广,应用技术研究难度较大;与大田作物类似,小宗作物一些偶发性病虫害时有发生,推广难度比较大;小宗作物农药登记品种严重缺乏,甚至出现无药可用情况,登记数量只占总登记数量的3成;小宗作物用药登记关注度不够,企业登记热情不高。

江苏省农药总站沈迎春研究员

       围绕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沈迎春研究员介绍了国外一些登记做法。美国IR-4项目、加拿大MUPP项目是根据本国农业生产需求,在政府资金支持下,由项目承担机构协调开展小宗作物用药登记。国内2012年启动小宗作物用药优化登记,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管理、政策、技术、项目等要素,整合新的资源和力量,激发企业登记积极性,解决作物短期用药问题。登记原则是:突出重点;急用、优用;成熟一批,应用一批;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登记产品主要以扩作为主,靶标对象侧重主要病虫害,试验项目除了室内活性外,还包括作物安全性,以及药效、残留、环境试验等。目前我国小宗作物用药登记有3种模式:科研单位参与的模式;地方财政支持的模式,比如浙江、江苏等;企业联合试验的模式,比如山东、宁夏、云南、山西等。

       江苏省小宗作物登记管理工作主要依据前期调研结果,再根据历年农残例行检测结果,结合江苏16个优势产业,确定防治作物与对象,并开展筛选试验(侧重药效和残留试验),建立应急数据库。目标是实现筛选安全农药品种,做好病虫防治应急储备,以及让这些产品进入登记程序,用于农业生产。在此目标下,江苏省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管理的重点工作包括确定筛选药剂,确定农药登记方案,组织企业开展进行农药登记,加强试验技术培训和宣传。

       2015年起,江苏开展筛选特色小宗作物药剂品种工作,20152018年扶持经费约1,000万元。4年时间里,江苏取得小宗作物登记证193个,参与联合试验的省内企业有67家,涉及的产品有185个。2017年起,围绕特色小宗作物,开展群组化试验。几年来,江苏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多次在全国会议上发言,江苏做法刊登在种植业快报上,江苏工作被誉为江苏模式,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编写《农药管理实务》,获得多项荣誉证书,开发病虫害识别软件等。

         随着江苏省农业农村厅“123”创意休闲农业省级特色品牌培育计划的启动,江苏省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方案的实施,特色小宗作物迎来了春天。总体而言,江苏特色作物总量很大,种类很多,病虫害发生也越来越重,用药需求也越发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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