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农药登记种类,让农药登记事半功倍
发布日期:2023-03-14 信息来源:辉胜农药登记代理

 

       农药登记种类确定至关重要。不同登记种类,试验项目不同,成本差异大;不同登记种类,申请资料不同,评审标准不同;不同登记种类,初审结论不同,影响登记进度;不同登记种类,审批标准不同,延迟企业登记。因此,农药企业要先明确产品所要申报的登记种类,合理安排试验项目,确保登记资料准备齐全,从而使农药登记工作事半功倍。

       以化学农药为例,农药产品可以申报的登记种类都有哪些:

       (1)新农药: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尚未在中国批准登记的农药,包括新农药原药(母药)和新农药制剂。

       包括6年保护期内未取得首家授权的新农药保护期内的农药产品(按新农药要求提交资料,但原药和制剂在申报选填时不再填写新农药)。

       (2)非新农药,已过新农药保护期的农药产品,按原药和制剂区分:

       (a)化学农药原药(母药),主要为如下两个种类:

       非相同原药(母药);

       相同原药:是指申请登记的原药与已取得登记的原药相比,有效成分含量和其他主要质量规格不低于已登记的原药,且含有的杂质产生的不良影响与已登记的原药基本一致或小于已登记的原药。

       (b)化学农药制剂,主要为7个种类:

       ① 新剂型: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与已登记过的有效成分相同,而剂型尚未登记的制剂。

       ② 新含量: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和剂型与已登记过的相同,而含量(混配制剂配比不变)尚未登记的制剂。

       ③ 新混配: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和剂型与已登记过的相同,而首次混配两种以上农药有效成分的制剂,或虽已有相同有效成分混配产品登记,但配比不同的制剂。

       ④ 新使用方法: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和使用范围与已登记过的相同,而使用方法尚未登记过的。

       ⑤ 新使用范围: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与已登记过的相同,而使用范围尚未登记过的。

       ⑥ 相同制剂:是指申请登记的制剂与已取得登记的制剂相比,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其他限制性组分的种类和含量、产品剂型与登记产品相同,其他助剂未显著增加产品毒性和环境风险,主要质量规格不低于已登记产品,且所使用的原药为相同原药的制剂。(分为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相同、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不同)

       ⑦ 相似制剂:是指申请登记的制剂与已取得登记的制剂相比,有效成分、含量和剂型相同,其他组成成分不同的制剂。分为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相同、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不同。(分为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相同、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不同)

       如何确定登记种类?

       在中国农药信息网上查询有无相关产品登记,包括已经过期的产品情况。

       确定是否属于新农药保护期产品、新剂型、新含量或相似制剂等产品。

       新农药保护期从首次登记(含临时登记)时间算起,已不在登记状态的产品也可作为登记种类确定的依据。

       按《农药登记资料要求》规定的登记种类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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