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生效!欧盟CLP法规最新修订,这几项变化将对化工相关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发布日期:2023-04-10 信息来源:杭州瑞欧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REACH24H

 

        2023年3月31日,欧盟正式公布了修订后的CLP法规附件1内容,引入了内分泌干扰特性(EDCs)、持久蓄积迁移性物质等新的危害类别。

        此次修订的CLP法规,适用于工业化学品、日用化学品、农药助剂、中间体、肥料等多类化学产品,对化工相关行业影响重大!此前已进行多轮征求意见,虽然各界争议比较大,但是此修订仍然落地,尤其有输欧货物的企业务必关注合规工作。

1  新增六项分类

2  新分类实施缓冲期

        修订后的CLP法规将于4月20号正式生效。

        ❖物质(2年):最晚从2025年5月1日起,物质需要根据此次修订引入的标准进行分类并加贴标签。在此之前已投放市场的物质应于2026年11月1日起按照上述标准进行分类并加贴标签。

        ❖混合物(3年):最晚从2026年5月1日起,混合物需要根据此次修订引入的标准进行分类并加贴标签。在此之前已投放市场的混合物应于2028年5月1日起按照上述标准进行分类并加贴标签。

        以下瑞欧科技针对欧盟CLP法规更新,进行详细地解读,供相关企业参考:

内分泌干扰物(EDCs)

1  什么是内分泌干扰物

        内分泌干扰物是指能改变机体内分泌功能,并对生物体、后代或种群产生不良影响的外源性物质或混合物。

        该内分泌干扰物的表述由世界卫生组织(WHO)定义,并得到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等机构的广泛认同。

2  内分泌干扰物危害分类标准

        按照欧盟CLP法规附件1第3.11部分和4.2部分,基于内分泌干扰物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危害可将其分类两大类,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3  内分泌干扰混合物的分类的一般浓度限值

        含有内分泌干扰特性物质的混合物,在分类时需要考虑含有物质的浓度含量,其浓度达到或者高于以下表中的一般浓度限值,则混合物归类为内分泌干扰特性物:

        注:本表中的浓度限值适用于固体和液体(w/w)以及气体(v/v)。若混合物中存在内分泌干扰物类别2且浓度≥0.1%,则应根据要求提供该混合物的SDS。

4  标签要素

        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分类的物质和混合物需要粘贴标签,其标签内容按照下表进行编制:

 

持久蓄积迁移性等特性物质

1  持久蓄积迁移性等特性物质简介

        PBT或vPvB特性的物质和混合物受到高度关注。它们不容易在环境中分解,并且倾向于在整个食物网中积累在生物体中。这些物质在环境中的积累很难逆转。

        而PMT和vPvM物质也令人担忧,因为它们具有高持久性和低吸附潜力导致的高流动性,它们可以进入水循环,包括饮用水,并长距离传播。

2  持久蓄积迁移性等特性物质的危害分类标准

        按照欧盟CLP法规附件1第4.3部分和4.4部分,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3  持久蓄积迁移性混合物

        对于混合物,若含至少一种成分被划分为PBT或vPvB且含量大于等于0.1%(重量比),则该混合物应被分类为PBT或vPvB。

        对于混合物,若含至少一种成分被划分为PMT或vPvM且含量大于等于0.1%(重量比),则该混合物应被分类为PMT或vPvM。

4  标签要素

 

        此次CLP法规新引入的内分泌干扰物等6项危害分类在UN GHS制度下尚未纳入,企业需提前对新危害分类判定标准的理解与评估,掌握输欧化学品的相关危害属性,对比分类标准判定物质危害,或者计划安排实验以便在缓冲期内完成物质危害评估。

        新的分类体系的引入将带来更高的合规要求,相关产品的制造商需要尽早开始危害分类的重新评估。对涉及到新分类的产品,应在过渡期内完成SDS、标签等文件的修订,完成必须的合规工作。

        一旦物质被重新分类,很有可能影响其混合物的分类。因此,企业要及时通知下游供应商适应新的分类,必要时调整产品配方,有利于产品在欧盟市场上长期顺利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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