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间药效试验是农药登记试验中重要一部分,农药安全合理使用所需施药方法、用量等重要方法指标均需以药效试验数据为依据,同时该数据也是膳食风险评估和环境风险评估的基础数据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企业应尤为重视。田间药效试验涉及不少需要注意的细节问题,本文就部分常见问题进行梳理提示,以期防患以未然。
首先,试验药剂为重中之重,拟登记药剂的特点、作用方式必须了解透彻,另外,如对试验靶标活性、对供试作物安全性,已有产品登记情况等也要掌握;试验剂量的设置要考虑全面,如为新农药则根据研发试验确定,如为老品种则需掌握登记剂量、当地常规用量而设置合理试验剂量,混剂产品还要考虑单剂活性、混配目的等综合设定。试验剂量至少设置3个,梯度应适宜;当试验剂量或推荐剂量明显与已登记产品不同时,企业应解释原因。
其次,对照药剂的选择及用量设置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药效试验结果,一般情况下优先选用类型、作用方式相同相似,施药方法相同的对照药剂,防治谱尽量一致或相近,同时注意对照药剂应当是已登记且在实际应用时防效与安全性较好的当地常规药剂;涉及混配制剂的还应设各有效成分单剂为对照,如单剂未登记的应尽量提供单剂产品进行试验;对照药剂剂量应为当地较好防效的用量,不限定为登记剂量,如因抗性发展与登记剂量不一致时,建议同时设登记剂量和当时常规用量对比,并就剂量设置做出说明。混配制剂的各成分有效用量不得高于对应单剂的登记用量。
用药量表示方法应规范统一,制剂量一般表示为整数,大田用药固体药剂“克/亩”、液体药剂“毫升/亩”,种子处理剂“克/100千克种子”,植物生长调节剂“倍液”,特殊情况下使用“克或毫升/平方米(立方米)”“克或毫升/株(果)”“克或毫升/千克果”等;涉及果树、林木的使用“倍液”表示。有效成分用量使用“克/公顷”“毫克/千克”“克/平方米(立方米)”“克/100千克种子”或“克/株(果)”等表示。
最后,应注意试验方案应按照有关准则制定,无准则的参照国内外方法,依据产品特性等制定并与试验单位沟通细化,多地方案应保持一致,特别是试验剂量、用药方法次数及调查方法等关键部分。作物品种名称、生育期、栽培方式等关键信息需记录;靶标生物发生须满足试验要求,小区面积应满足准则要求,否则,应在偏离中体现并评估对试验的影响;对于试验开展时间超过5年的,原则上应做1年田间药效试验验证,或提供靶标抗药性发生发展的数据资料,说明产品使用剂量和技术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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