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科技部公告2020年第38号 关于调整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商务部、科技部对《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附件)内容作部分调整,现予以公布。属于军民两用技术的,纳入出口管制管理。
商务部 科技部
2020年8月28日
附件:《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内容.pdf
8月28日,商务部、科技部调整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公告2020年第38号,以下简称《目录》)。
本次《目录》调整先后征求了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业界学界和社会公众意见,共涉及53项技术条目:一是删除了4项禁止出口的技术条目;二是删除5项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三是新增23项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四是对21项技术条目的控制要点和技术参数进行了修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凡是涉及向境外转移技术,无论是采用贸易还是投资或是其他方式,均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其中限制类技术出口必须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技术出口许可,获得批准后方可对外进行实质性谈判,签订技术出口合同。
在调整后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中,与农药及植保相关的部分包括:
一、禁止出口部分
(一)畜牧业
1. 删去微生物肥料技术(编号:050302J)条目。
二、限制出口部分
(一)农业
12. 新增“基因工程(基因及载体)(编号:180104X),控制要点:1. 新发现的植物雄性不育基因、恢复基因及载体 2. 新发现的抗病、抗虫基因及载体 3. 新发现的抗逆基因及载体 4. 新发现的品质基因及载体 5. 新发现的产量相关基因及载体 6. 新发现的其它重要基因及载体 7. 特有基因操作技术”。
(五)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9. 在生物农药生产技术(编号:052603X)项下新增控制要点:“8. 阿维菌素菌种及生产技术 9. Bt菌株及生产技术 10. 枯草芽孢杆菌菌株及生产技术 11. 春雷霉素菌株及生产技术 12. 嘧啶核苷类抗菌素(农抗120)菌株及生产技术 13. 白僵菌、绿僵菌菌种及生产技术”。
以下为调整后《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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