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2年1月31日)
做好2022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深化推进乡村振兴,强化农业重要基础地位,稳住“三农”基本盘,更好发挥“压舱石”作用,对于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毫不放松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改革等重点工作,着力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持续沿着“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循环、高技术引领、高成长收入、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和加快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规划目标和路径,更富成效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促进共同富裕,努力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为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一、确保粮食安全,坚决扛起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责任
1. 强化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8,124.9万亩、总产量740亿斤以上。建设500个粮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启动新一轮优质粮食工程,放大优良食味稻米、专用小麦生产优势,油菜、花生等油料种植面积恢复到450万亩以上,大豆播种面积309.2万亩。示范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推动大豆玉米兼容发展。落实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大产粮(油)大县奖励力度,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加强产业链联合,加快推行“种粮一体化”新模式,在订单农业、加工增值、品牌赋能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提高种粮综合效益。
2. 巩固生猪等重要农副产品综合产能。压紧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供给安全、价格稳定。加强生猪产能逆周期调控,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120万头,规模猪场数量稳定在5,000家以上。加强产需对接,统筹推进扬子江城市群“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提升淮北等蔬菜优势区生产能力,全省蔬菜播种面积2,100万亩左右。稳定水产养殖面积,积极发展深远海渔业,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
3. 加强重要农产品储备调运和应急保障。健全重要农副产品供需信息发布机制。完善粮食储备管理机制,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政府粮食储备规模,落实省级储备粮增储10亿斤任务。增强供需调节、调运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蔬菜及重要农副产品保供稳价。做好化肥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
二、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
4. 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逐级签订新一轮耕地保护责任书,并将此作为刚性指标严格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终身追责。改进和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补充耕地认定和监管。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加强耕地利用优先序管理,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耕地卫片专项监督,对疑似问题图斑开展核实整改。加大土地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力度,稳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精准有序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示范基地建设,确保安全利用率达93%。
5. 高标准推进“吨粮田”建设。围绕“十四·五”末全省建成5,000万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吨粮田”目标,省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最低投资标准提高到每亩3,000元。推进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建设,深入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以县为单位探索开展高标准农田质量评价,探索实施灌排系统生态化改造,新建高标准农田400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完善“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受益者参与”的管护机制。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统一上图入库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继续加快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步伐,实施8个大型灌区、27个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启动实施重点塘坝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6. 深化种业振兴行动。认真落实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扎实做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高水平建设好管理好应用好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组建种业科技创新联合体。组织实施种业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重大项目,开展种质资源创新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能力提升建设,扶优一批现代商业化育种重大创新中心(企业)。加快南繁硅谷等种业创新平台建设。启动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
7. 推进农机化“两大行动”。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行动,新建10个以上省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5%。推进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提升行动,加快农机装备补短板,梳理需求清单,牵引供给侧研发制造。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开展粮食生产智慧农场和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建设,特色农业机械化率达60%。扩大生态型犁耕深翻试点,支持加快手扶拖拉机等老旧农机具报废更新。
8. 加强农业重大灾害防范应对。完善农业自然灾害防御机制,升级全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强化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建设智慧化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以及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与防控,落实属地责任,实行定责定岗定人。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救灾备荒种子等储备。
三、深化有效衔接,努力促进共同富裕
9. 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认定,确保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建立健全数据库和动态监测平台,建立部门联动的信息共享机制。健全低收入人口长效化帮扶政策,加强社会救助、就业创业、产业帮促等资源统筹,建立分层分类的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持续推进低收入农户家庭和经济薄弱村集体增收。
10. 深入实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持续优化富民强村帮促政策体系,推动帮促政策落地见效。深化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切实满足低收入人口小额信贷需求。加大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支持力度,继续选派工作队、第一书记到村帮促。继续支持苏北六大重点片区和黄桥、茅山等革命老区加快发展。
11. 接续做好苏北农房改善“后半篇”文章。稳妥处理搬迁农户就业、收入和社会参与等各方面现实利益,衔接维护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各项权益,确保他们随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运行管理的调整转换而过上高品质的美好生活。重点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加快发展现代乡村产业,进一步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根据农村实际情况,探索建立符合农民需求的社区治理模式。坚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导向,加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认真总结苏北农房改善工作的各类经验,用于指导后续相关工作。
12. 扎实推进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推动先富带后富,加快构建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长效机制,实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农村低收入人口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农民平均增幅。优化农民就业环境,支持农民多渠道灵活就业,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支持农村创业创新,健全完善集体收益分配机制,拓展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强化政策支持,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稳步增加转移性收入。
13. 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巩固拓展资源发包、物业租赁、资产经营等发展路径,创新探索融合经济、绿色经济、服务经济和“飞地”经济,鼓励村村抱团、深化村企合作、探索村社融合。建立集体经济发展成效与经营管理人员待遇报酬增长挂钩机制。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和监督。
四、聚焦乡村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14. 发展高效特色农业。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实施规模主体入网监管提质增效工程,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确保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98%以上。深入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完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培育一批“江苏精品”农业品牌,打造一批高知名度、高美誉度的农业品牌,新增60个省级目录品牌,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66%。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提升建设2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因地制宜发展蔬菜、园艺等特色产业,有序推进设施农业宜机化、标准化建设,推广应用现代化智能化设施设备,新建100个省级园艺作物标准园。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加快国家级、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推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集聚,做优做强国家级中晚熟大蒜、苏系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高科技现代农业、精致精细“微农业”、社区体验农业等都市现代农业。
15. 繁荣县域富民产业。支持大中城市疏解产业向县域延伸,引导产业有序梯度转移。大力发展县域范围内比较优势明显、生态友好、生产安全可靠、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现代乡村富民产业。完善县城产业服务功能,强化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在城郊周边布局中央厨房、主食加工、休闲食品等产业,发展“中央厨房+”等新型业态。引导中心镇发展专业化中小微企业集聚区。推进乡村传统工坊、乡村手工业、乡村文旅、乡村车间等乡土产业进入农业园区、创新创业园。
16. 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行动。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打造优质粮油、规模畜禽、特色水产、绿色果蔬等超千亿元的重点链,培育一批“链主”企业和典型县。建设特色产业强镇,推动产镇融合、产村融合发展。推动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提档升级。建设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将符合要求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纳入科普基地和中小学学农劳动实践基地。做强“苏韵乡情”休闲农业品牌,拓展农业休闲体验功能,推动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深度融合,探索共享农庄等新模式。打造农村产业融合示范样板,建好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积极支持把黄河故道建设成为生态富民廊道。落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
17. 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和传统县域商贸流通企业渠道下沉,推动县域商业设施建设改造升级。深入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加强“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建设,农村物流达标县、镇级服务站建设覆盖率分别达60%和95%以上,打造一批凸显地域特色“苏式农村物流品牌”。鼓励生产企业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日用消费品、大家电、家居、汽车等,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支持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加快区域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和田头市场建设。扎实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整县试点,新建100个以上田头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改造提升基层供销合作社100个。
18. 支持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落细落实各类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依托乡村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广泛挖掘农村劳动力就业岗位。开展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常住地认定服务,大力开发保洁保绿、治安协管等乡村公益性岗位,扩大就业援助政策享受范围。组织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开展新业态、物流、家政相关职业工种培训。完善落实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税收优惠、创业补贴政策,降低农民创业门槛和成本。建设各类创业创新园区、星创天地、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和孵化实训基地,组织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创新群体。
19. 提升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巩固长江禁捕退捕成效,深化非法捕捞专项整治。严格做好湖泊水生生物保护区常年禁捕、科学增殖湖泊水生生物资源、湖泊保护区外水域科学回捕保护水域生态试点。实施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促进乡村生态振兴行动计划。实施农业绿色低碳发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15项。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县、示范区,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高质量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组织实施好国家绿色种养循环县试点项目,推进省级生态循环农业试点村建设。推进农田退水生态治理。支持农药集中采购统一配供,全面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无害化处理,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8.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建成16个省级生态清洁小流域。深化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编制江苏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完成造林绿化20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达62.6%。
五、聚焦乡村建设,着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20. 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加强城乡发展统筹规划,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因地制宜根据需要编制和实施实用性村庄规划。完善乡村建设管护及评价标准,实行标准化建设、系统化推进。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坚持农民主体,全面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机制。推动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当地农民或市场主体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建设及服务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规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管护机制。
21.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打造一批生态美、环境美、人文美、管护水平高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高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乡镇(街道)达到350个左右。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已建设施排查整治,开展整县制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2%,纳入全国采集与监管平台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达70%,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达30%以上。成片整村建设美丽水库移民村20个。新建绿美村庄500个。持续开展常态化村庄清洁行动。
22.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阶段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重点推进1980年前建的农房改造改善,支持鼓励1981年至2000年所建农房改善,对有安全隐患的优先及时改造。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顺应“进城、入镇、留乡”不同需求,强化规划、用地、资金等方面支持,引导农民自我更新住房。依法严格规范合村并居。持续开展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突出设计引领,强化农房建设审批管理,加强农房风貌塑造。
23. 健全乡镇服务功能。适应乡村振兴和农村经济社会长远稳定发展的需要,稳步改善一般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探索逐步健全相关功能,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加强重点中心镇、特色小城镇建设,指导美丽宜居小城镇试点建设,完成被撤并乡镇集镇区环境整治工作。建成命名10个左右省级特色小镇。加快县城新型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推动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地区示范项目建设。
24. 推进特色田园乡村高质量发展。创建120个“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加强已命名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动态管理,推动建设一批融山水、田园、产业、乡愁于一体的特色田园乡村示范区。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25. 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向进村入户倾斜,新改建1,500公里农村公路、500座桥梁,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打造50条“美丽农村路”样板路。全面建立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基本落实县乡政府农村公路管养职责。更新改造农村供水管网2,000公里。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进农村生物质能源和清洁能源建设。农村广电网络全光网改造覆盖率超过50%,基本实现5G网络普遍覆盖。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管护改革试点。
26. 促进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发展。开展数字乡村建设试点示范,鼓励拓展乡村数字经济、智慧绿色乡村、乡村数字生活服务、数字乡村治理等应用场景和赋能方式。加强数字农业关键技术、核心装备研发和集成。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重点支持农业物联网相关技术和服务应用推广,加强数字农业农村基地建设,加快智慧农业发展步伐。支持以“苏农云”为纽带,推进涉农数据上下连通、共建共享。深化“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实施“数商兴农”工程。
六、聚焦乡村治理,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7. 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丰富完善“1+4+1”乡村治理江苏路径。有序推进清单制、积分制、数字化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引导市、县开展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承担事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不同类型清单实践。深入推进村级组织减负增效。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加强社区协商和“微自治”,鼓励农村老党员、老教师、种养大户、致富带头人等积极参与。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农村社区逐步配备专职网格员。完善网格联动“服务日”制度,推广建立集矛盾化解、治安防范以及生活家政、医疗健康、养老托幼、自助服务终端等于一体的便民服务区、便民服务点。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县级试点、示范村镇建设。
28. 提升乡村文明水平。统筹整合、共享使用县乡村三级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全面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质效。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全面深化美丽庭院建设专项行动,县级以上文明村占比达62%。启动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开展文化进万家、戏曲进乡村等送文化下基层活动。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等民俗文化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江苏系列活动。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系列宣讲活动。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创新法治乡村建设载体,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推动建立乡贤会和村民说事平台,深入推进“援法议事”活动。深化婚丧礼俗改革,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升农村殡葬设施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
29. 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强县域内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引导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积极开设涉农类相关专业,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完善精准资助体系,加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提升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水平,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新增建设40个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200个甲级村卫生室。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新模式。实施“智慧助老”行动。继续开展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及农村养老服务双提升工作,每个县(市、涉农区)至少建有符合省定标准的1所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3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政策。推进农村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鼓励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增幅不低于8%。
30. 抓细抓实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毫不松懈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巩固沿海借名登记渔船、涉渔乡镇船舶、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清理整治成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建设,推广“柳堡模式”,实施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新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3,000公里。
31. 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严格落实“一区一警两辅”“一村一辅警”工作要求,推动中心村和治安复杂村警务室提档升级。深入践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持续开展“全警进网格、入户送平安”活动,加快推进农村新一代“雪亮技防工程”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防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向农村渗透蔓延,保持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推动乡村扫黑除恶常治长效。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紧盯重点场所、环节,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扎实抓好农村地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七、深化改革创新,加大乡村振兴政策保障力度
32. 落实农村综合改革任务。深化土地承包“三权分置”改革,有序推进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全面加强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稳慎推进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落实县乡宅基地管理职责。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政策举措。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抓好确权登记、股份量化等成果应用。深入推进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依法有序推进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抓好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第四轮省级农村改革试验。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探索创新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巩固提升农垦改革成果。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高水平建设宁锡常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落实省级重大支持事项清单。支持宿迁市“四化”同步集成改革。
33. 开展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建设。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支持13个县(市、区)建设省级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建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建设1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推动部省共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合作框架协议落地落实,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引导试点地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分级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
34. 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开展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聚焦稳产保供、产业融合、绿色发展、乡村建设、要害工程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财政奖补等激励机制,组织多种形式招商活动,全年建设项目超1,000个、投资额超1,000亿元。持续推进“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行动,深化精准对接,做优做实联建项目,让各类主体合理分享收益。统筹安排新增用地计划和存量用地盘活指标,对列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的农村产业项目由省级保障。
35. 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支农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以绩效为导向调整结构、整合资金。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避免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产生挤出效应。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申请发行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
36. 创新金融支农方式。成立省级金融机构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战略联盟,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农业农村专属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大力推广“苏农贷”“富农易贷”等产品。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工作。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全省农商行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等服务“三农”作用。发挥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作用,加大对涉农企业的投资支持力度。创新农村金融风险防范手段,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加大对乡村振兴中长期信贷支持。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现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产粮大县(市、区)全覆盖,积极开展玉米种植收入保险试点、生猪“保险+期货”试点。
37. 加快乡村人才振兴。加快培养乡村产业人才、特色乡土人才、乡村治理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队伍。完善乡村人才振兴工作体系,推动县域人才统筹培养引进使用,加快健全乡村人才省市县乡村五级管理与服务网络。
38.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培育一批示范家庭农场。大力培育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积极发展综合社、联合社和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的规模合作社。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国家省市县级梯队,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950家。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提质行动,支持“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农业服务公司、家庭农场、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供销社基层社等主体,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加强对小农户生产服务、销售服务,积极发展家庭农场联盟、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39. 强化乡村振兴科技支撑平台建设。主动融入国家创新布局,积极筹建生物育种钟山实验室,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创建,加快“从0到1”重大原创性成果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高水平建设南京国家农高区、南京国家农创中心和省级农高区,加快建设长三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中心。强化25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功能,建设现代农业科技成果集成转化示范区。推进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建设。实施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20项。
八、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乡村振兴体制机制
40. 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贯彻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乡村振兴“书记项目”,推动县(市、区)、乡镇党委书记切实扛起“第一责任”。完善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对考核排名靠前的市县按规定给予奖励激励,对考核排名靠后、履职不力的进行约谈。落实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开展《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总结评估。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三农”工作的领导干部培训。
41. 实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行动。加强换届后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班子建设,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落实乡镇干部激励关爱机制。研究制定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政策措施。统筹选派省、市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乡村振兴任务重的乡镇挂职。整体优化提升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推进村书记专职化管理全覆盖。启动实施村干部学历“8090”计划,逐步推进村干部、村书记大专以上学历占比分别达到80%、90%。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以县为单位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入户、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两委”成员经常入户制度。
42. 建强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三农”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一体承担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议事协调职责。推进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机制,协同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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