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6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农药行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的通知。7部门包括: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农药行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
鲁农药管字〔2019〕2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动农药行业转型升级,加强农药行业监督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1 任务目标
(1)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到2020年,争取进入化工园区或专业化工园区、化工重点监控点的化学农药原药生产企业达到60%以上,新登记同质化产品数量减少30%以上,农药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农药利用率提高至40%以上,在农业病虫害发生平稳情况下单位面积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2)生产经营使用全程可追溯。建立农药数字化管理平台,实行农药生产经营许可网上“一次办好”,实现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电子台账规范,企业产品追溯查询网页在PC端和手机端可浏览,全省农药行业信息可即时查询、追根溯源。
(3)农药包装废弃物妥善处置。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置体系和机制,妥善收集农药药瓶、药盒等包装废弃物,对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4)监督管理和执法规范化。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形式、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实现农药抽样检查检测和检打联动规范高效,全面实行农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 实施“六大行动”
(1)农药技术创新行动。支持农药企业、专业研发机构建设农药技术研发和成果交易平台,加大高效、安全、经济、环境友好的农药新产品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支持农药企业、专业研发机构申请成为农业农村部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承担农药登记试验等任务,提升农药登记试验和农药检验检测能力;支持农药企业加快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等绿色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登记及产业化开发;支持农药企业联合开展小宗作物和特色作物农药登记试验,保障特色小宗作物生产有药可用和质量安全。
(2)农药生产转型升级行动。推进农药生产企业进园入区,鼓励企业通过整合、参股、并购等多种形式开展兼并重组,优化产业布局,提升集聚化发展水平。农药生产工艺实行智能化提升改造,主要关键危险岗位实现“自动化减人”“机器换人”,开展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和智慧化园区建设试点。
(3)科学选药用药示范行动。实行剧毒、高毒等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制购买登记制度和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制度。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应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和先进施药器械,提高农药利用率;将科学选药用药专题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普及农药使用常识,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等技术规程;鼓励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农药使用服务组织为农业绿色发展提供全域服务,支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队伍发展壮大。
(4)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置行动。采取网格化收集处置方式,以县级行政区域为收集处置基础网,以乡级为网格、以村(组)为网点,科学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实施方案。加强收集处置有关法规政策宣传,切实提高对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按照谁使用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专业机构处置、市场主体承担、公共财政补充的原则,培育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市场主体,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集中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送至有资质的机构实施无害化处理。
(5)农药产品可追溯平台建设行动。建立农药数字化监管平台,构建农药行业数据资源体系,实行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全要素、全系统监管,实现农药信息互联互通,可追根溯源、可即时查询。严格实行农药标签二维码标注制度,全面落实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台账制度,确保农药从生产到使用和包装废弃物回收全程可追溯。依法调查统计农药登记、生产、经营、使用情况,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农药监督检查。加强农药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采取例行抽查、重点抽查、专项抽查方式抽取农药样品,实现应抽尽抽、应检尽检。
(6)农药监管执法规范化行动。推动《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完善农药管理配套规章制度。加强农药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农药风险固定监测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农药行为。建立健全农药行业从业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将农药登记试验、生产、经营、使用等市场主体诚信、失信信息纳入农药监管系统,实行诚信、失信自动比对,建立鼓励扶持和重点监管名录。开展农药登记试验和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农药使用服务组织、品牌农药产品“四培育”活动,培育一批知名度、美誉度较高的农药登记试验和生产企业、经营者、科学选药用药先进典型及农药知名品牌,提升山东农药行业整体品牌价值。
3 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关部门工作协调联系制度,健全农药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压实监督管理责任,将农药监督管理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保障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强化刚性约束,推进农药生产企业进区入园或关闭退出,规范农药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落实财政、税收引导行业加快转型升级等政策。整合农业、化工产业及其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资金,加大对农药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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