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5日,湖南省的公安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销毁了2018年4.15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行动和5.18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行动中查获的各类伪劣农药约10吨,包括非法厂家郑州裕通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含有噁唑酰草胺成分的“米相伴”牌除草剂制剂产品、现场查获的噁唑酰草胺原药以及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含有二氯异丙虫酰胺的各类伪劣杀虫剂产品。
本案涉及的二氯异丙虫酰胺是富美实公司的专利化合物,富美实公司从未授权任何公司和个人生产和销售该化合物相关产品。噁唑酰草胺是富美实公司和株式会社福阿姆韩农(“韩农公司”)一起开发的专利除草剂产品。噁唑酰草胺的化合物专利ZL01823753.3目前仍在专利保护期内,专利有效期至2021年11月1日。
生产和销售此类伪劣农药的行为侵害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对环境和食品安全造成潜在的危害和风险,侵犯了富美实公司的知识产权。
富美实公司将和广大合作伙伴以及相关的执法部门(包括农业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一起,对各种侵权违法的产品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予以严厉打击,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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