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从源头上杜绝限制性农药滥用
发布日期:2022-09-06 作者:南方农村报 钱普贵

 

      近日,“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元”事件一经曝光引起舆论哗然。笔者发现有以下几种观点:

      (1)为罗某夫妇叫屈,即便芹菜不合格,也应该去追查源头,不应该让小菜店背锅。

      (2)20元的涉案金额,6.6万元的罚款,3,000倍的罚款,实属处罚不当。

      (3)这次检测出来的是0.11mg/kg毒死蜱,超标1倍多,理应罚款。

      (4)只罚款小商贩,却漏掉食品安全源头的关键环节,放过了真正该负责的人。

      笔者注意到,该事件中不合格项目为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毒死蜱超标。毒死蜱是一种有机磷类杀虫剂,中等毒性。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蔬菜会导致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和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中毒症状有头痛、头晕、无力,视力模糊、恶心、呕吐、瞳孔缩小、肌肉震颤,重者出现肺水肿、昏迷,对眼和皮肤有刺激性,有致敏性。2013年12月9日农业部发布第2032号公告明确规定:“自2016年12月31日起,全面禁止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使用”。此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毒死蜱限量值为≤0.05 mg/kg。

      在部分范围内禁止使用的农药名单中,蔬菜上明确禁止使用毒死蜱。

      该事件中,罗某夫妇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芹菜,如果他们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是可以免予处罚的。

      蔬菜品质把控需要全供应链负责。这涉及上游生产、供货商(批发、零售等)等环节,范围很广。零售和终端环节并不是负有主要责任者,而菜农或是基地种植户,是谨防滥用农药或使用限制性农药(或高毒)农药的重点监管对象。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要求种植户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分析报告,该地还有3家商户芹菜不合格,且都是“毒死蜱”残留超标。看来“毒死蜱”超标芹菜在当地比较普遍。

      为什么种植芹菜常用毒死蜱?据笔者观察,虽然国家明令禁止毒死蜱在蔬菜上使用,但是有一些农资零售店,还会在蔬菜区销售毒死蜱颗粒剂供菜农使用,在种植前撒施来防治地老虎、蛴螬等多种地下害虫。不过,毒死蜱制成颗粒剂在土壤中持效期长达30天以上,而且价格相对便宜。

      正是因为种植户喜欢用毒死蜱防治地下害虫,而毒死蜱残留时间长,容易造成作物农药残留超标,才被限制使用。

      什么农药品种可以代替毒死蜱呢?目前种植户可使用噻虫胺、氟虫胺、氟氯氰菊酯(百树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等复配产品代替。此外,预防土传病害,宜在播种或定植前使用木霉菌、芽孢杆菌等生物菌剂进行土壤处理。

      如何杜绝这类事件的发生呢?我们认为,更应该从种植户端加强普法教育,让更多菜农意识到使用禁限用农药的危害,并且更应该从销售端的农资零售商(经销商)处进行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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