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在北京举办2019年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定培训班
发布日期:2019-06-21 信息来源:微语农药

       61718日,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在北京举办2019年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定培训班。交流了2018年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实施进展和做法经验,培训了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对2019年标准制定工作进行了部署。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季颖总农艺师、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董洪岩处长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会议由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审评处李富根处长主持。

       季颖总农艺师对2018年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定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做好2019年标准制定工作提出了要求。季总指出,在部监管司的大力支持、在各标准承担单位通力合作下,2018年标准制定任务进展顺利。共立项制定残留限量标准1,130项、检测方法标准8项;组织编制完成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植物源性食品中90种有机磷类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等2项检测方法标准。此外,拟定了《进口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指南》(草案),专题调研了GB 2763中配套检测方法的适用性等技术问题。

       季总指出,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各单位要高标准、严要求,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一是确保2019年新增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的硬任务如期完成;二是积极当好标准宣传员,配合做好2019年版GB 2763标准发布和宣贯工作;三是调研编制“十四•五”农药残留标准工作规划建议;四是研究推进我国“一律限量”、“进口限量”制定工作,逐步实现农药残留管控要求的全覆盖。

       董洪岩处长充分肯定了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成效。他指出,近年来,各标准承担单位扎实推进制标任务,为促进我国残留标准体系快速发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我们应该清楚认识到,残留标准体系还不完善,特色小宗作物残留限量不足、部分残留限量无配套检测方法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与质量兴农、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不匹配。下一步,要适应国家财政项目改革要求,加强标准项目管理,提升标准制定质量,同时,认真着手谋划“十四•五”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方案。

       山东省农药检定所等6家标准制定工作组长单位代表分别交流了2018年标准任务实施情况,部药检所残留审评处秦冬梅、郑尊涛、廖先骏分别介绍了2019年标准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要求。与会代表就残留标准制定中的相关技术要素、残留试验单位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研讨,对标准制定工作方案提出了意见建议。

来自我部部属事业单位、全国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全国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代表近100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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