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农药监督抽查 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发布日期:2023-05-26 作者:山东省农药检定所

 

       为加强农药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行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用药安全,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鲁农药检字〔2023〕3号)要求,山东省农药检定所会同各市农药检定所(监督管理站)、执法支队等相关人员,分别于4月10~14日和5月8~12日分两批对全省16个市开展了2023年度农药质量省市交叉监督抽查。

       各工作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采取例行抽查、交叉抽查、重点抽查的方式,重点抽查了近年来发现和查处的在质量、标签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农药批发市场、农药经营门店和农药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同时,调查了我省农药市场现状。工作人员检查了购销台账、农药产品标签、农药有效期、农药使用范围、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等情况,对生产者和经营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耐心的指导和解答;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做了现场反馈并督促整改。

       两次抽查共抽取农药生产企业和农药经营门店195个样品,其中,除草剂58个,杀虫剂83个,杀菌剂49个,其他产品5个。所有样品均已送至农业农村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进行质量检测。今后将根据样品检测结果,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认真落实检打联动机制,依法查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强化农药执法监管,规范农药生产经营行为,净化农药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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