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收购,广信股份解除股权收购协议
发布日期:2024-02-04 信息来源:中国经济网

 

  广信股份称,公司与王宝琴、董广林及辽宁世星药化有限公司(以下称“世星药化”)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了《关于解除<股权收购协议> 及股权退出安排之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一致确认:世星药化通过减资回购公司持有的世星药化股权金额14,700.00万元;通过定向分红方式支付公司1,790.00万元。本次解除协议事项公司合计收回16,490.00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据广信股份公告,此前,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发布了《关于收购辽宁世星药化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公司以现金21,000.00万元人民币收购王宝琴持有的世星药化7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世星药化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止公告披露日,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公司实际向王宝琴支付14,7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于2024年0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解除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公司与王宝琴、董广林及世星药化签订了解除协议。

  对于解除《股权收购协议》的原因,广信股份在公告中称,在履约过程中,世星药化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同时世星药化及其厂区存在搬迁风险等不确定因素,为控制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利益,经公司与王宝琴、董广林及世星药化协商一致,签订了解除协议。

  对于解除《股权收购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广信股份表示,公司解除股权收购协议是基于目前市场环境和世星药化自身情况出发作出的谨慎决策,降低投资运营风险,集中优势聚焦主营业务发展。工商变更完成后,世星药化将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解除股权收购协议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广信股份公告,世星药化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染料制造,染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世星药化营业收入为11.22亿元,实现净利润3.03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世星药化营业收入为5.03亿元,净利润为5,022.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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