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股份:持续深耕主营业务,全面升级创新能力
发布日期:2024-11-22 信息来源:公司公告

 

       2024年11月19日,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信股份”)发布了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广信股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坚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 进公司长远健康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公司特制订“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1  聚焦主营主业,着力提质增效

       公司成立20余年来,始终坚持围绕农药及中间体的研产销,自建两大生产基地。依托光气优势资源,公司已建立健全农药原药、精细化工中间体和基础化学品三大产品系列, 农药产品主要包括多菌灵、甲基硫菌灵、敌草隆、草甘膦、噁唑菌酮等;精细化工中间体主要包括邻苯二胺、对氨基苯酚、光气化中间体等;基础化学品主要包括离子膜烧碱项目、对(邻)硝基氯化苯等产品。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公司码头、热电、锅炉、污水处理厂全部配套自供,在满足工厂连续生产的同时,从源头把控产品成本和生产节奏。当前,公司除部分大宗商品工业盐、煤炭和少数稳定市场化产品外,其他产品和中间体均已实现自产自用自销模式,产业链条已全部打通。在面对局部战争等因素带来的供应链问题,公司管理团队一直积极通过灵活多变且行之有效的经营策略,力争风险最小化和交付最优化。凭借自身对安全生产、品质保障等较高要求,多年来公司在业内和客户心中始终维持良好口碑,保持优秀的市场竞争力。

       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主营业务,持续推进主业结构更深、更广的发展,同时加强对创新能力、管理模式、市场开拓、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全面升级,努力实现产品质量和经营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坚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2  始终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坚持稳定投资回报

       公司始终贯彻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坚持实施积极、稳定、有序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与投资者共享经营成果,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最近3年,公司实现平均归母净利润为17.45亿元,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到18.56亿元,平均股利分配占净利润的35.46%。

       未来,公司仍将在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章程》的规范指导下,立足实业,以公司经营发展为核心,保障公司合理利润与增长等维护投资者利益的工作,增强投资者价值获得感,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3  加强投资者沟通,有效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始终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注重提高信息披露的可读性和有效性,及时、准确、有效地向各类投资者传递公司发展信息,不断提升沟通质效和服务质量。2024年5月,公司召开了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同年10月,公司召开了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日常保持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热线电话、投资者邮箱、各机构组织的路演和反路演互动等,积极回应“上证e互动”提问,在合规平等的前提下,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所处行业、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经营业绩等信息,及时倾听各类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回应市场和投资者关注,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信赖的关系。

       未来,公司将持续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切实增强公司与投资者互动的广度和深度,有效开展公司价值的挖掘与传递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4  规范公司运作,强化规范管理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合理划分党委、董事会、经营层的职责和权限,优化各级治理主体的权责事项和决策程序,责任明确、权限清晰、行事留痕。

       未来,公司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现代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一是密切跟进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持续推进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建设,加强相关制度培训学习、提高制度执行力和完善制度落实性。二是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强化履职保障,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三是努力抓好公司治理风险防范,推进合规管理体系与审计监督、风险管理、制度建设的有效衔接,强化业法融合,形成管控合力,提高公司依法合规治理水平。

5  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公司控股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相互独立,独立承担风险和责任。公司积极做好监管政策研究学习,及时传递最新监管动态,组织董监高等相关人员参加与履职相关的培训,提高董监高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督促董监高忠实、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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