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杭州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杭州设立分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分公司”),在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
拟设立杭州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分公司名称: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2)分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分公司负责人:徐群辉
(4)营业场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中盛府13 幢1108室
(5)经营范围:化学农药、中间体、制药原料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服务。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际核定为准。
随着公司业务领域、销售规模扩展,杭州管理中心员工队伍不断壮大,为加强集团化管理,提升管理效率和规模效益,充分利用当地区位优势及资源,大力引进各类专业人才,公司拟在杭州设立分公司。
成立杭州分公司符合公司的整体规划,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员工权益的保障有着积极正面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杭州分公司设立登记的相关手续,并将积极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本网旨在传播信息,促进交流,多方面了解农药发展动态,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2)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3)“信息来源:江苏省农药协会 农药资讯网”为原创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和作者。
(4)本网转载文章及图片的版权属于原作者,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