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完成威远生化、威远药业和新威远少数股东股权收购,持有股权达65%
发布日期:2020-08-17 信息来源:公司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民股份”)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利民股份决定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6,400 万元收购嘉兴金榆新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远生化”)、河北威远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远药业”)及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威远”)各5%的股权。

       近日,威远生化、威远药业和新威远各自已完成工商核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行政审批部门出具的《备案通知书》。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标的股权过户完成,利民股份分别直接持有威远生化、威远药业和新威远各65%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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