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0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资产权属于辉丰股份母公司?
发布日期:2020-12-16 信息来源:公司公告

 

       2020年12月10日,深交所向*ST辉丰发出关注函,深交所近期接到投诉称:辉丰股份披露《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中显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包含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该项目产权属于辉丰股份持股51%的子公司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出售未经过瑞凯公司同意,存在资产权属不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存在法律障碍”等情况,深交所提出包括“请辉丰股份说明相关‘年产5,000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的权属,相关资产属于母公司还是子公司。如属于子公司资产,请补充说明出售相关募投项目是否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等要求。

       12月12日,辉丰股份对深交所关注的问题发布公告并做如下回复:

       (1)请说明上述“年产5,000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的权属,上述资产属于母公司还是子公司。如属于子公司资产,请补充说明出售上述募投项目是否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

       回复:年产5,000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资产权属于母公司所有。2009年,公司就取得草铵膦原药临时登记证。

       2013年2月21日,公司取得了农业部出具的草铵膦原药的农药登记证(登记证号:PD20130280)。2015 年2月,公司启动“年产5,000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办理备案及审批手续。2015年4月9日,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向我司出具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3209001501773-2),明确我公司申请备案的年产5,000吨草铵膦项目符合要求,准予备案,总投资额为 68,622万元。

       2015年6月16日,为了筹措草铵膦项目建设的资金,公司就此项目发行可转债,并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016年2月23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6]322号《关于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我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4,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六年。

       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2月7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2月11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本次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包括募集资金项目,同意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

       (2)投诉显示,上述“年产5,000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由瑞凯公司出资建设。请说明上述项目的资金是否来自于募集资金专户。请你公司独立董事、年审会计师、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公司年产5,000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年审会计师、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年产5,000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资金来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辉丰股份公告显示,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6,567.23万元,2020年1~5月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42.27万元,均系通过辉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支付。

       截至2020年5月31日,辉丰股份“年产5,000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账面累计支出 47,209.50万元,其中形成固定资产14,020.44万元,在建工程31,221.57万元(含与“年产 5,000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配套的高浓COD废水制水煤浆焚烧副产蒸汽项目累计工程支出9,932.74万元,因环评批复被撤销于2018年度被拆除),以及预付设备款、无形资产、项目相关费用支出等1,967.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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