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0日,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股份”或“上市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从3月29日起计算)。
为解决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企业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通达”)与江山股份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产业布局,做大做强上市公司主业,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福华通达股东持有的福华通达全部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构成重组上市,并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021年3月29日,江山股份与福华通达的控股股东四川省乐山市福华农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嘉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丰国际”)签署了《资产购买意向协议》。与福华通达其他12名股东的股权收购意向正在洽谈中。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福华通达的法定代表人为张华,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草甘膦、草铵膦、草甘膦铵盐、水剂、可溶粒剂;氯碱及中间产品;六亚甲基四胺、多聚甲醛;过氧化氢;销售附属产品、其他化工产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系福华通达控股股东福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86,684,1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19%。
福华集团持有标的公司股权46.5831%,嘉丰国际持有标的公司股权25.5940%,合计持有标的公司股权72.1771%;其余股东合计持有标的公司股权27.8229%。
表1 福华集团、嘉丰国际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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