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提升农药等3类化工项目环境门槛 已建企业具有2年的提升改造期
发布日期:2021-06-08 信息来源:中国化工报

 

       由宁夏生态环境厅牵头,联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应急管理厅发布的化学原料药、农药、染料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最近出台。指导意见从制度层面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规范化学原料药、农药、染料行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填补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无行业环境准入政策性文件的空白。

       据了解,指导意见从选址原则与总体布局、技术装备水平、污染防治措施、总量控制与清洁生产、环境管理和环境准入指标等5个方面,对化学原料药、农药、染料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进行了规范,并就上述3个行业技术装备和工艺提出明确要求。

       同时,指导意见还对污染物治理做出详细规定和要求,并根据行业污染排放的具体特点,提出相应控制原则和治理措施;对新建企业提出了高标准建设要求,为已建企业指明了整改方向和目标。综合考虑已建企业的现状,指导意见规定上述3个行业已建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为已建企业预留了2年的提升改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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