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专项整治两类化工项目和化工园区
发布日期:2021-12-23 信息来源:中国化工报

 

       近日,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整治对象为2016年以来跨省转入安徽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含已建成和在建的,以下简称“转移项目”),2012年以前建成投用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以下简称“老旧化工项目”),以及所有经安徽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其他本地非跨省转移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安全整治工作由所在市、省直管县(市)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安徽省要求,2022年底前,转移项目、老旧化工项目安全设计诊断完成率达到100%,精细化工企业整治任务“四个清零”完成率达到100%,化工园区全部建立项目准入管理制度、全部达到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

       主要任务有三项:

       一是建设项目安全设计诊断。

       包括总图设计复核、工艺设计诊断、设备及管道复核、自动化控制系统复核、公用及辅助工程复核。

       二是精细化工企业整治任务“四个清零”。

       主要为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清零”,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装备改造“清零”。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从业人员学历资质不达标“清零”;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清零”。

       三是化工园区整治提升。

       全面落实“一园一案”整治措施,并达到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建立制度体系。

       整治时间为从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分3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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