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中与农药登记相关的核心内容
发布日期:2022-02-17 信息来源:辉胜农药登记代理

 

       为推进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林草局制定了《“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22年1月29日八部门联合发文通知印发给各省农业农村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本文来共同剖析和学习规划中与登记相关的部分内容,以便对农药生产企业今后的农药登记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和建议作用。

       《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到2025年,农药产业体系更趋完善,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对农业生产的支撑作用持续增强,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其中以数据形式列出的主要发展指标,我们需要重点关注!见下表:

专栏1  十四·五农药产业发展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2020年

2025年

指标属性

生产企业数量(个)

1,705

<1,600

指导性

规模以上企业农药业务收入(亿元)

2,280.6

>2,500

预期性

农药经营单位(万家)

32.5

30

指导性

农药产品登记数量(个)

41,885

<45,000

指导性

农药产量(万吨,折百)

170.5

<170

预期性

农药使用量(万吨,折百)

总量

46.8

<46

预期性

种植业生产领域

24.8

<24

指导性

卫生、林业、草原等其他领域

22

<22

预期性

       《规划》提出重点任务:构建现代农药生产体系、经营服务体系、安全使用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研发创新体系。在产品结构调整方面要重点关注:支持发展高效低风险新型化学农药,大力发展生物农药,逐步淘汰退出抗性强、药效差、风险高的老旧农药品种和剂型,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充分利用新工艺、新技术,大力发展水基化、纳米化、超低容量、缓释等制剂,适应大中型施药器械和多元化用药需求。严格控制粉剂和有毒有害助剂的加工使用,逐步实现农药剂型的高效化、绿色化、无害化。

专栏3  农药产业发展指南

优先发展

生物农药:微生物农药(白僵菌、绿僵菌、枯草芽孢杆菌等)、农用抗生素(多杀霉素、春雷霉素等)、生物生化农药(性诱剂、植物诱抗剂等)、RNA及小肽类生物农药。

化学农药:重点面向解决水稻螟虫、稻飞虱、小麦赤霉病、蔬菜小菜蛾、蓟马、烟粉虱、松材线虫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治品种偏少和抗药性替代等需求,加快发展第四代烟碱类、双酰胺类、小分子仿生类杀虫剂及新型高效低风险杀菌剂除草剂等。

适度发展

杀虫剂:敌百虫、乐果、毒死蜱、三唑磷、吡虫啉、阿维菌素、氟虫腈、丁硫克百威、氟苯虫酰胺、氰戊菊酯、乙酰甲胺磷、啶虫脒、噻虫嗪、杀虫双等

杀菌剂:多菌灵、百菌清、福美双、福美锌、三唑醇、丙环唑、代森锰锌、石硫合剂、异菌脲等

除草剂:草甘膦、乙草胺、莠去津、丁草胺、2,4-滴、2甲4氯、莠灭净、麦草畏、甲草胺、敌草快、草铵膦、烯草酮等

植物生长调节剂:多效唑、复硝酚钠、丁酰肼等

杀鼠剂: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肉毒素等

逐步退出

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灭线磷、水胺硫磷、涕灭威、克百威、灭多威、氧乐果、磷化铝、氯化苦;禁止壬基酚用于农药助剂

       《规划》提出的保障措施中特别提到强化政策扶持的内容:完善农药登记审批制度,加快生物农药、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特色小宗作物用药、林草专用药登记。加大高毒农药替代、病虫害统防统治、标准化经营服务门店建设的扶持力度。《规划》提出建立农药研发创新体系的三大方面:加强绿色农药研发;加强创制能力建设;完善创新机制。强调加强新型低风险化学农药的原始创新,加大微生物农药和植物源农药的研发力度,鼓励纳米技术在农药剂型上的创新应用。还特别提到创制农药新品种新工艺:“十四·五”时期,面向重大病虫草害等生物灾害防治需求,围绕农药原创分子靶标发现、分子设计、清洁化生产技术、绿色品种创制,研发创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药新品种5~8个。

       《规划》还强调,为保障农药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各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密切合作,加强指导协调,加大扶持力度。在组织领导、政策扶持、投入、监管、生态保护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措施。

63K
热门文章
网站声明

(1)本网旨在传播信息,促进交流,多方面了解农药发展动态,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2)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3)“信息来源:江苏省农药协会  农药资讯网”为原创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和作者。

(4)本网转载文章及图片的版权属于原作者,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