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包装行业中一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求解
发布日期:2022-12-31 作者:秋子

 

        劣币驱逐良币,从广义解释,泛指一般的逆淘汰,即劣胜优汰。狭义解释是,因为信息不对称、信息保守而缺少的产品反而更易被选择,信息全面且适时的产品上虽附加了不少成本但没有起到应有的重视,致使实际价值较高的产品更加的少。

        劣币驱逐良币原本指当一个国家同时流通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法定比价不变的货币时,实际价值高的货币或银子(良币)必然要被熔化、收藏或输出而退出流通领域,而实际价值低的货币(劣币)反而充斥市场。

        2023年农药经营大幕正在徐徐拉开,全国农药包装企业都在深入研讨来年的市场究竟如何脱困,如何拓展中。此时又听到农药包装上的日期标注话题。

        从主流角度来讲,我国的绝大多数的农药加工企业执行农药标签系列规范并不含糊,都能规范地在各自产品上显示生产日期和批号。

        可由于农药质保期2年限制等因素,人们在市面上扫描产品内包装上二维码时,经常发现生产日期栏上是空的,仅显“见瓶盖”等信息。按全国农业和农村系统逐级培训的农药生产许可要求来讲,这种做法找不到合法依据。

        问题是:全国绝大多数企业能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包装销售,少部分企业却找捷径,采用“见瓶盖”这种动作,这就必然带来市场竞争的合法性的很现实的现象。

        大多数企业自建平台,有的用农业农村部公益平台做不到这种“捷径”便利。如不能制止类似“见瓶盖”的操作,长期以往,就势必逼得用农业农村部公益规范平台、自建规范的追溯平台的农药生产企业退出规范做法了。

        农药市场是越来越规范的,各企业的竞争都应在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这样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才能长足的发展。这几年添加隐性成分农药的不正当竞争现象已得到很好的遏制,糊乱混装的问题正得到全行业的关注。从全国农药市场健康稳定的大局着眼,“见瓶盖”这类现象是不是也要摆到前台来。一句话,如这样能做,就率性让大家都这样做,否则就是对大伙的不公平。对不对?

        当然,法律常识告诉我们,擅自更改现行的法范是很复杂的。针对农药包装行业中一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我们不妨号召大家共同来求解此难题。

        为防“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避免在各自追溯平台上规范赋码的企业,以及已在“全国农药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公益追溯平台的生产者悔心并增添成本自建平台或利用非公益平台,我们农药生产全行业是否能共同倡议。(1)全国农药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农药产品减少抽检,或免于抽检。将有限的抽检力量集中在非全国农药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农药产品上。(2)对违反农业部2579号农药二维码追溯公告要求,标注生产日期使用“见瓶盖”等做法的企业农药予以重点抽检、加量抽检。(3)引导全国各级植保服务“政府采购”优先选用全国农药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农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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