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现就我所开展“企业开放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企业开放日”活动面向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及新农药研制者(以下简称“企业”)。
二、活动内容
针对新农药、新产品、新技术等遇到的登记技术问题,面对面沟通交流,增进双方对相关技术问题的理解,研讨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工作程序
在提交农药登记申请前,企业可向我所提出“企业开放日”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交流内容、需要解决的问题、参加人员、计划时间、联系人及相关资料。
我所在接到“企业开放日”申请后,研究确定工作安排并及时通知企业。
四、其他事项
(一)“企业开放日”活动原则上每月举办一次。
(二)对企业已提交农药登记申请产品的有关事宜,一般不再接受“企业开放日”活动申请。
(三)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相关技术问题参照本通知执行,由再评价处负责。
(四)联系方式
宗伏霖(农药登记),010-59194091,010-59194063(传真)
赵永辉(试验单位认定),010-59194071,010-59194146(传真)
通讯地址: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邮编100125)。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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