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满产满销,长青股份2023年实现营收36亿元
发布日期:2024-04-19 信息来源:公司公告;整理:农药资讯网

 

       2024年4月18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青股份”)发布了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度经营业绩

       2023年,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农药行业市场需求整体低迷,国际市场面临较大的去库存压力,出口受阻,国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产品价格持续下滑,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较大挑战。

       长青股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制订的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围绕市场销售、安全生产、腾退搬迁和内部管理开展工作。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1,447.77万元,同比下降14.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11.39万元,同比下降72.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579.63万元,同比下降66.21%。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05,048.26万元,较年初增长7.71%;负债总额为346,955.50万元,较年初增长22.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57,856.96万元,较年初下降1.26%。

表1  长青股份2023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长青股份的销售网络遍布全国30余个省(市、自治区),日渐完善的营销网络使公司能够及时了解市场的变化,有针对性地进行产品开发、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公司拥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与多家跨国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拓展国外市场方面具有明显的市场先行优势,产品出口远销美国、巴西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

       长青股份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与多家跨国农药公司及国内主要农药贸易公司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是先正达在亚太地区多次授予HSE进步奖的生产企业。这种合作关系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技术能力与市场影响力,使公司在拓展农药市场方面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农药是长青股份的主要收入来源,2023年,公司农药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52,023.51万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97.39%,毛利率为14.14%,较上年同期下降2.33个百分点。其中,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分别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47.89%、39.86%、9.44%;毛利率分别为:19.27%、7.12%、17.83%。

表2  长青股份2023年度营业收入构成(单位:元)

主要产品介绍

       长青股份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原药、制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产品涵盖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三大系列共30余种原药、130余种制剂。主要产品包括:除草剂氟磺胺草醚、精异丙甲草胺、麦草畏、异噁草松、烯草酮、三氟羧草醚、醚苯磺隆、乙羧氟草醚、烟嘧磺隆等;杀虫剂吡虫啉、啶虫脒、丁醚脲、氟虫腈、噻虫嗪、高效氯氟氰菊酯等;杀菌剂三环唑、2-苯并呋喃酮、稻瘟酰胺、氟环唑等。

       (1)氟磺胺草醚

       氟磺胺草醚是一种含氟二苯醚类选择性旱田除草剂,主要用于大豆、果树、橡胶园等作物田,防除阔叶杂草。近几年,国内市场氟磺胺草醚需求量逐步增加,预计未来仍将保持增长势头。

       长青股份为国内领先的二苯醚类除草剂生产商和出口基地,拥有氟磺胺草醚原药产能6,400吨/年。公司是先正达在美国和巴西市场该产品主要的原药供应商。

       (2)吡虫啉

       吡虫啉是一种高效、内吸、持效期长的优良农用杀虫剂新品种,广泛用于棉花、蔬菜、果树、水稻、小麦等作物,有效防治蛀虫、飞虱、叶蝉、象甲等害虫。目前已在全球89个国家和地区60多种作物上得到广泛应用。

       长青股份目前拥有吡虫啉原药产能3,000吨/年。公司吡虫啉原药产品约50%用于出口,基本可以做到满产满销,同时,公司配套有部分核心中间体产能,在生产成本方面具备一定优势。

       (3)麦草畏

       麦草畏是一种高效低毒、具有内吸传导作用的安息香酸系列除草剂,传统应用领域为禾本科作物,可以有效控制90多种一年生和两年生杂草,还可以抑制约100种多年生阔叶杂草和木本植物的生长,主要用于小麦、玉米、水稻等,也用于非耕地除草。麦草畏传统领域需求相对稳定,但美国、巴西、加拿大等地已批准孟山都(现拜耳)的抗麦草畏转基因作物在当地的种植和销售,后续上述转基因作物种子和制剂按计划推广市场,将进一步拉动麦草畏需求增长。

       由于麦草畏生产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原料供应厂商有限,行业新进入者较少,行业总体产能扩张有序,行业集中度较高。长青股份是国内最早生产麦草畏的企业之一,目前拥有麦草畏原药产能11,000吨/年。

       (4)S-异丙甲草胺

       S-异丙甲草胺又名精异丙甲草胺,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萌发杂草的芽鞘、幼芽吸收而发挥杀草作用,对多种单、双子叶作物安全,对多种单子叶杂草、一年生莎草及部分一年生双子叶杂草有高度防效,如稗、马唐、千金子、狗尾草、牛筋草、蓼、苋、马齿苋、碎米莎草及异型莎草等。

       长青股份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含有手性双膦配体-过渡金属复合均相催化剂以及亚胺的不对称催化氢化共性技术,实现对N-芳基亚胺的高对映选择性不对称氢化。依托此不对称氢化技术,实现了以甲乙基苯胺、甲氧基丙酮、氯乙酰氯为原料的精异丙甲草胺工业化技术。公司目前拥有精异丙甲草胺原药产能13,000吨。

技术创新与研发优势

       公司业务承继自1970年成立的江都农药厂,具有50多年农药生产和销售经验,目前已经建立和形成了适应国内外农药市场特点的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和生产管理体系,能够快速对市场变化作出反应,为农业生产提供多样化、高品质的农药产品。长青股份连续多年入选“中国农药行业销售百强榜”,2022年销售额在“中国农药行业销售百强榜”中名列第24位。

       公司注重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与国内众多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聘请多位国内知名专家担任公司技术顾问,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两个技术平台、一个国家石化行业“A类质检机构”,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科技攻关团队,承担过多项国家级、省级研发及技改项目。

       公司一向重视创新发展,2010年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等单位评为“江苏省创新企业”;2011年被江苏省企业发展工程协会评为“江苏省创新发展先导企业”;2013年5月被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评为“江苏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2014年5月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为“江苏省创新方法试点企业”。

       公司坚持走科技兴企可持续发展道路,致力于引进和研发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新品种,公司及子公司长青南通均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0年公司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江苏省农药清洁生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建单位,2014年顺利通过验收;2011年被江苏省教育厅认定为“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2014年公司研发机构荣获江苏省首批“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称号。

       公司以严格的管理、优良的产品和一流的售后服务在农药行业享有盛誉。2006年,“长青”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主要产品吡虫啉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予中国名牌产品称号;2012年,“长青牌”烯草酮原药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授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知名品牌产品;2012年“长青牌”吡虫啉、氟磺胺草醚、丁醚脲原药、三环唑、烯草酮原药被江苏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授予“江苏名牌产品”称号;2012年,公司被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授予“江苏省百强民营科技企业”称号;2013年,公司被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授予“中国质量诚信企业”称号。2014年,“长青”被江苏省商务厅授予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

       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农药原药和制剂产品,与国内其他农药生产企业相比,公司具有较为明显的产业链优势:一方面,原药业务稳定、快速发展是公司业务快速增长的基础,也为制剂业务提供了稳定的原料保证;另一方面,制剂业务有助于原药产品的推广,也有助于及时了解市场环境的最新变化,及时调整原药的研发和生产。公司原药业务和制剂业务相辅相成,相互协同,是公司得以快速发展的双引擎。另外,公司向中间体、化工产品领域延伸,保障公司部分产品的原材料供给,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长青湖北生产基地项目生产、调试,其中年产10,000吨精异丙甲草胺原药项目、年产2,000吨氟磺胺草醚原药项目投入生产。同时,公司全力推进沿江厂区腾退搬迁项目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强化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注重施工细节,严把工程质量关,第一地块四套生产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已建成,第二地块四套生产装置以及总控室、研发楼、综合楼已完成土建。长青湖北生产基地和沿江厂区腾退搬迁项目的顺利投产将助推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业务规模将持续稳定增长

       2024年,公司将继续专注于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研发、生产和销售,加快推进可转债募投项目和公司沿江厂区腾退搬迁改建项目建设、投产,不断培养与扩大专业化的营销队伍,强化多层次、差异化、特色化的品牌体系建设,纵向延伸产品服务的深度,实现业务规模的持续稳定增长。

       2024年一季度,长青股份实现营业收入85,988.56万元,同比下降15.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0.3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24.79万元。

表3  长青股份2024年一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3K
热门文章
网站声明

(1)本网旨在传播信息,促进交流,多方面了解农药发展动态,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2)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3)“信息来源:江苏省农药协会  农药资讯网”为原创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和作者。

(4)本网转载文章及图片的版权属于原作者,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