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8日颁布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提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要坚持质量优先,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促进高价值专利产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机制,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经过70多年的发展,我国农药产业快速发展壮大,企业实力不断增强,截至2023年底,共诞生了数十家上市公司。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国内农药行业TOP100企业的总销售额2,600多亿元,市场规模巨大。但是近两年,行业经历了朝气蓬勃、高歌猛进之后,在多重因素的影响之下,农药行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30多年来首次出现双下滑。如何通过知识产权获得市场竞争优势是广泛关注的主题。
农药领域中,以拜耳、巴斯夫等为代表的跨国企业一直以来都是技术创新的主导力量,知识产权布局与保护水平也处于行业顶端,多项高价值专利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极为广泛的应用,产生了多个极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单品,长期占据非常高的市场份额,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良好表现进一步为持续的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提供助力,形成了积极正向的反馈。
我国虽然是农药制造大国,但大部分农药生产制造技术还来源于跨国公司已过期的专利技术,虽然众多国内农药企业已经意识到企业发展仅靠仿制药终究会遇到瓶颈,而且已经在技术研发工作中做出了持续的人力和财力的投入,个别企业在新农药创制和专利申请布局也取得了较大进展,但还没有在应用领域获得巨大影响力,与跨国公司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除了在技术创新能力与投入程度方面需要持续追赶,国内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尤其是风险防控方面也需要向跨国企业学习。在全球经济衰退的大背景下,跨国企业为了抢占更高的市场份额,对中国农药企业发起侵权诉讼和主张高额赔偿颇有来势汹汹愈演愈烈之势。尤其是在近几年出现多起跨国公司诉中国农药企业专利侵权案件,也为国内企业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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