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欧盟委员会向WTO发起通报:基于植物保护产品PPP法规(REGULATION (EC) No 1107/2009),拟不再批准活性物质嗪草酮(metribuzin)的欧盟植物保护产品登记。
目前欧盟尚未发布撤销嗪草酮批准的正式决议,根据欧盟向WTO通报的内容,预计将在今年第4季度正式发布。决议发表后,成员国有一定时间撤销对含有嗪草酮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批准。根据欧盟植物保护产品法规1107/2009,在撤销批准决议生效起,对相应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批准宽限期不得超过12个月。具体的缓冲期在欧盟正式的禁用通告上也会给出。
嗪草酮是由美国杜邦公司开发的三嗪酮类除草剂,通过抑制敏感植物的光合作用发挥杀草活性,施药后各敏感杂草萌发出苗不受影响,出苗后叶片褪绿,最后营养枯竭而致死。主要用于防除一年生的阔叶杂草和部分禾本科杂草。目前,嗪草酮已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准上市,如中国、澳大利亚、欧盟、美国、巴西等。截止2024年7月,嗪草酮在中国已有21个原药登记,107个制剂登记。
2007年,嗪草酮在欧盟农药旧法规(Directive 91/414/EEC)下首次获得欧盟批准,有效期至2018年7月31日。由于再评审工作迟迟没有结束,嗪草酮的批准有效期一再延后,最近一次延期至2025年2月15日。直到去年8月,欧盟食品安全局向欧盟委员会通报了关于嗪草酮的最新审查结果,主要包括以下风险点:
(1)在所有代表性用途中,旁观者和居民的非膳食暴露风险超过AOEL值。
(2)嗪草酮对鸟类、哺乳动物、水生生物和土壤生物均为低风险;用于马铃薯时,嗪草酮对非靶标节肢动物具有高田间风险。此外,在所有代表性用途中,不能排除嗪草酮对蜜蜂的高风险。
(3)嗪草酮被识别为人类甲状腺激素(T)途径的内分泌干扰物。
欧盟委员会邀请申请人针对审查结果提交了意见,但仍未消除欧盟对嗪草酮存在风险点的担心。因此,欧盟认为,嗪草酮不再符合农药法规的批准标准,最终决定不再批准该活性物质,并向WTO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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