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了6种在植物保护产品法规(EC)1107/2007或旧法规Directive 91/414/EEC下批准的活性物质的不予批准或撤销批准的公告。这些决定基于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对申请人所提交数据的科学评估,以及当前法规对活性物质的批准标准。本文整理了2024年由于活性物质本身的原因而被欧盟不予批准续展的,以及因无人支持再评审或再评审申请被撤回,而退出或即将退出欧盟市场的农药活性物质,以供企业更及时地进行市场布局和新产品的迭代做参考。
1 烯酰吗啉(dimethomorph)
表1 烯酰吗啉不予批准的相关信息
2 嘧菌胺(mepanipyrim)
表2 嘧菌胺不予批准的相关信息
3 嗪草酮(metribuzin)
表3 嗪草酮不予批准的相关信息
4 精异丙甲草胺(S-metolachlor)
表4 精异丙甲草胺不予批准的相关信息
5 三氟甲磺隆(tritosulfuron)
表5 三氟甲磺隆不予批准的相关信息
6 活化酯(acibenzolar-S-methyl)
表6 活化酯不予批准的相关信息
7 其他到期的活性物质
根据植物保护法规(EC)1107/2007中对物质再评审的规定,再评审申请人需在活性物质有效期到期前3年提出物质的再评审申请,而下列活性物质因无人申请再评审或再评审申请被撤回而到期。
表7 因无人申请再评审或再评审申请被撤回而到期的活性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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