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9年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疫情防控意见
发布日期:2019-03-13 作者:江苏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

       为切实做好2019年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疫情防控工作,防止新疫情点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阻截其扩散与危害,保护我省水稻生产安全,近日,江苏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发布我省《2019年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疫情防控意见》(简称《意见》)。

       水稻细菌性条斑病主要在杂交籼稻种植区发生。2018年由于多台风天气、主栽品种易感病等因素,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疫情在杂交水稻种植区发生范围有所扩大,个别地区杂交稻制种田查见零星危害,少数粳稻品种受侵染。《意见》对今年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疫情防控提出了关键技术指导,及时铲除新疫情点,逐步压控发生范围,减轻发生危害,确保疫情不恶性扩散。

检疫措施

       制种单位要选择无病田作为制繁种基地,2018年发病田块坚决不得生产种子;查验原种调入检疫手续,在生长期严格按照水稻种子产地检疫规程开展产地检疫,严禁病田留种;对外地调入的稻种,加强复检,查验检疫证书;对调出的稻种、稻谷加强检疫。发病田的稻谷要单收、单加工,谷壳、秸秆及附近杂草等统一进行销(焚)毁。

种子处理

       疫情发生区要全面推行药剂浸种,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村组进行集中统一浸种。播种前先将稻种用清水预浸1224小时,再使用40%强氯精(三氯异氰尿酸)200倍液浸种12小时,用清水洗净后,再用清水浸种12小时后催芽播种。

农业防治

       有条件的疫情发生区应推广水旱轮作或种植粳稻;加强田间肥水管理,做好健身栽培,配方施肥、浅水勤灌,避免病田水流向非病田,阻止病菌扩散。

药剂防治

 疫情发生区可在秧苗34叶期进行喷药预防,移栽前再喷1次,做到送药下田;大田出现病斑及时施药防治,药剂可选用噻唑锌、噻菌铜、叶枯唑、氯溴异氰酸尿酸等交替轮换使用。对大田的发病中心应由外而内进行喷药。如遇台风、暴雨要及时进行补治。有条件的地区可使用无人机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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